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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招聘公告

2020.05.20 黑龙江分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研究决定,现面向国家电投系统及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电投系统内在职员工优先考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于2015年12月注册成立,是国家电投集团在黑龙江省的区域分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深入推进东北区域战略的重要载体之一,重点投资开发光伏、风电、综合智慧能源、核能供热等清洁能源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力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热源、热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供水、供气、供冷销售和管理等各项业务。

  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以零资产起步,始终坚持发扬"不回头、不服输、不罢休"的"三不精神"干事创业。2017年公司在"无米之炊"的艰难条件下,首批光伏项目全部"630"并网发电,实现"先立足"的奋斗目标;2018年公司坚持以十倍的气力深入推进集团公司黑龙江发展战略落地,当年即实现"自负盈亏",稳步跨入"立足稳"的重要历史阶段;2019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瞄准"三零目标",全年紧抓"确保核能供热示范首堆落地和再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两条工作主线,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实现了新能源装机112.86万千瓦,全年净利润9089.79万元,稳步迈入"有效益"的良性发展阶段。

  结合"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了"近、中、远"三期新能源发展规划,即:近期到2022 年,突破200 万千瓦;中期到2025年,突破300万千瓦;远期到2035年,持续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装机规模达到500-600万千瓦。

  面向未来,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对接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坚持"三商"发展定位,以清洁能源发展方向为主导,推动企业规模持续增长,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主基调。

二、招聘范围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国家电投系统内及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电投系统内在职员工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哈尔滨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

  (二)康平新能源项目部

  (三)佳木斯核能供热筹备处

  (四)浙江衢州(遂昌)新能源项目部

  (五)黑瞎子岛合作开发组

四、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5. 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现岗位工作时间均按整年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0年4月30日,具体年龄要求以任职条件为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五、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附件1)。

六、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答辩、体检、录用。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为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应聘单位指定邮箱。

  2.报名邮件内容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简历表》(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或说明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等。

  3.邮件名称为:应聘部门或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如:应聘哈尔滨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大庆维检分部 光伏电场副场长 张三)。

  (三)要求

  1.应按照《填写说明》(附件4)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简历表》。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

八、资格审查及录用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组织考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较多时,黑龙江分公司组织应聘考试,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面试环节人选。

  (三)面试答辩

  结合考试成绩及应聘者自然情况确定面试答辩人选,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面试答辩时需携带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体检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五)试用期规定

  聘用人员录用后,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不提供员工宿舍,需自行解决食宿,探亲费用自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十、其他说明

  1.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需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实、造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办理。

  3.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住宿、配偶工作等问题。

  4.在没有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5.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分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868929

  报名邮箱:spicljyejz@163.com

  附件1:《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应聘简历表》

  附件4:《填写说明》

  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