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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国和(上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公告

2021.12.03 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

  为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加快引进高素质管理人才,加快一流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2030三个一流与加强党建”战略全面实施,拟面向公司内外公开选聘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电投国和(上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是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销售等。

  国电投国和(上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国家电投集团核能产业创新中心平台作用,打通科技成果向核能产业链及非核领域转化和应用渠道,打造以核能产业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围绕核能知识产权,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深度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作价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提升知识产权经济价值,形成投融资创新模式。公司面向长三角地区,对接上海科创中心,突出产业链特色,促进技术供需对接,致力于成为核能领域具有知识产权独特视野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成为以核能产业为主的具有公信力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并提供技术中介服务。

二、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国电投国和(上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业务职责:

  (1)全面负责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

  (2)全面负责核能成果转化(含孵化)平台建设及管理,包括所孵化的项目公司混合所有制设计、股份分红、投前投后管理等。

  (3)全面负责以核能知识产权为标的物的投融资平台建设及管理,包括作价投资、知识融资咨询及管理。

  (4)全面负责核能技术交易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包括技术中介、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管理。

  (5)全面负责核能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包括专利布局、专利预警剖析、专利侵权分析、核心专利撰写、知识产权体系贯标咨询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专业化服务。

  2.管理职责:

  (1)对股东负责,向股东请示、报告工作;贯彻执行股东各项工作决议,落实股东下达的各项经营及管理指标。

  (2)决定和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其他公司章程授予的职责。

  (二)国电投国和(上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业务职责:

  (1)分管负责公司项目投资股权设计、股权分红、投前投后管理工作;

  (2)分管负责公司作价投资、知识产权融资咨询及管理工作

  (3)分管负责公司咨询服务合同组织、签署和执行工作;

  (4)分管负责公司经营规划及其执行管理;

  (5)分管负责公司技术投资市场开拓工作;

  2.管理职责:

  (1)协助公司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工作;

  (2)协助公司工作管控,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保质、高效开展;

  (3)协助统筹协调公司的各项资源,促进团队协作,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

  (4)协助落实公司安全工作相关要求;

  (5)协助开展公司业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参与制定相应方案并监督落实,满足内外部审核要求。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3.具备现代企业治理知识及实践经验,熟悉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行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能源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一定的能源电力企业、政府和社会资源以及较强的科技和产业资源整合能力,有大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经验者优先;熟悉公司运营、市场营销、投融资等知识经验者优先。

  5.认同上海核工院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任职资格

  1.国电投国和(上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相当于中管企业正处级或具有相当于副处级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副处级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1年。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应当在知识产权经营或能源科研类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

  (2)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经营相关经验,熟悉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2.国电投国和(上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相当于中管企业副处级或具有相当于下一层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在正职岗位工作满1年。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应当在知识产权经营或能源科研类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2)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经营相关经验,熟悉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三)资格禁入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有相关不良记录,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3.《公司法》第146条所列情形及《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国聘平台(www.iguopin.com)进行在线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填报简历时应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其他有关材料等。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选聘程序

  按照简历筛选、能力测评、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我公司将予以严格保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006655、021-61860947;

  投诉邮箱:hgyjj@snerdi.com.cn;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