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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智民主持召开国家电投法治央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从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来源:作者:日期:18.07.18

  7月18日,国家电投召开法治央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问题。国家电投董事长、党组书记钱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认真贯彻国资委要求,坚持从严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提升法治央企建设水平。

  国家电投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孟振平,国家电投董事、党组副书记江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谢俊出席会议。

  钱智民指出,中央企业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全面提升依法治理、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用法治统领和规范企业各项工作,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建设的带动者。

  钱智民强调,主要负责人居于企业治理核心位置,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具有至关重要作用,必须不折不扣地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进。

  钱智民要求,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企水平,一要对照集团法治建设督导检查发现的不足,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逐项改进,补齐短板。二要围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加强法治支撑保障体系研究建设,优化法治建设顶层设计。三要重点抓好全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和“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全面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四要强化法律风险防范,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合规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风险排查,积极做好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五要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继续推进重要子企业专职总法律顾问和重要三级单位专职法律顾问选配,提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六要强化依法治企考核,结合国资委督查要点,继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确保基层单位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会上,国家电投法治央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贯彻落实《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和2018年依法治企考核指标调整情况,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电投助理总经理兼水电新能源部总经理李树雷、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吴姜宏、总法律顾问兼政研知产部总经理吴爱红,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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