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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动作频频 体制机制改革有望再进一步
来源:证券日报作者:日期:17.03.20

  专家认为,以管资本为主,需要围绕如何做好资本监管来重新设置监管部门。

  “我们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定位,科学界定监管边界,做到该管的要科学管理、不能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不能越位,真正地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强调。

  随着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基本完成,以及各领域“四梁八柱”架构的逐渐形成,可以说今年既是国企改革的窗口期,同样也是机遇期,在这之中,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无疑又是重中之重。

  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虽然以“管资本”为主是国有资本做活、做优、做强的重要条件,不过从当前情况来看,始终未曾破题,这也使得混合所有制改革难以有大的突破。然而,记者通过梳理后发现,国资监管的体制机制改革始终动作不断。

  一方面是两大国有基金的成立。据了解,去年8月18日和9月26日,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以及由中国诚通牵头,联手中国邮储银行、招商局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石化、神华集团、中国移动、中国中车、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和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等共十家机构发起的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分别在北京成立,两大基金总规模约为5500亿元。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可以使得国资监管部门在国有资本增量投资方面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阻断国资监管部门对于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多地借助投资运营平台来对国有资本进行管理,此举无疑将加快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步伐。

  另一方面,国资监管制度与机构调整得到进一步推进。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近年来国资委已出台了强化监管的制度性文件共27个,并在2016年出台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一批重要文件。

  此外,在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方面,按照“管资本”的要求,调整优化职能43项,合并6个局,新成立4个局,更名5个局,并打造了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三个平台来强化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监管部门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要与监管职能相适应。”刘兴国认为,在向“管资本”转变的过程中,国资监管机构必须进行相应地调整,同时要围绕如何做好资本监管来重新设置监管部门。因为从未来的国资监管来看,更多地是在于监督,而不是管理,过去设置的一些管理部门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管资本”的需要,需要及时予以取消;而在监督方面的不足,则必须适时给予加强,也正因如此,国资委才组建了多个以监管为核心任务的职能部门。

  刘兴国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日后的国资监管体系还应对监管制度进行完善,包括如何在完成董事会试点改革、职业经理人改革、市场化选聘改革后的国资监管,建立起完备的国企董事会规范运作监管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三类国企负责人薪酬考核与激励机制、完善基于分类改革的国企绩效考核机制,以及如何有效发挥党组织在国企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等。

  黄丹华也表示,日后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国资委的职能转变,围绕提高效率、增强活力、防止流失,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地提高国资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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