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化组织签订廉政十条责任书夯实“一岗双责”
来源:新疆能源化工作者:日期:17.04.24

  近日,新疆能源化工印发了《关于签订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一岗双责”廉政十条责任书的通知》,要求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十条责任书。

  责任书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措施、考核办法等内容。责任落实情况以个人自查、党委监督检查、公司纪检组核查相结合进行。责任书的签订旨在进一步明确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廉政风险,确保公司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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