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日期:21.02.22
  在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深刻总结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经验,把握派驻机构监督规律,审时度势出台《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了制度基础,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把准了脉搏、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提供了遵循。当前,学懂弄通、逐条落实《意见》,切实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监督职责使命,是派驻机构首要政治任务。

  学深吃透《意见》精神,找准深化派驻监督的方向路径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重大意义。派驻监督是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延伸的重要力量。此次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制度形式固化了派驻监督领导体制,明确了应建立的制度机制,突出了派驻机构职责定位和目标任务,解决了派驻监督面临的突出问题,破除了制约派驻监督作用发挥的壁垒,对深化派驻机构建设、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坚持学做结合,不断增强履职监督的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意见》的学习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联系实际学,结合工作学,更要带着感情学。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派驻监督地位作用、职能定位、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加强自身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从《意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一系列具体举措中,体会感悟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派驻工作的关心重视、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真挚厚爱。派驻机构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员的身份职责,把学习的过程作为淬炼党性、历练品格、提高本领的过程,作为增强履职监督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的过程,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学习成果化为落实派驻机构改革部署、提升履职能力的强大动力。

  夯实“两个责任”,营造党组(党委)、派驻机构齐心协力推动改革的良好局面。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同一个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相互削弱,必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紧密结合党组(党委)的职责实施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坚决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这项政治任务,单靠一个或几个机构部门往往力不从心,派驻机构要先学一步、先行一步,一步一个脚印扎实落实改革各项任务,更要积极主动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调动党组(党委)支持保障派驻机构改革、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关键环节、重要节点、重大问题上合力谋划、共同推进,形成同向发力、通力合作、无缝对接、齐抓共管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整体合力。

  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两手抓、两手硬

  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坚决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好政治监督职责,要准确把握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三个方面作表率的重要指示为标杆,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在政治问题上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方面,开展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坚决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切实推动党组(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践行“两个维护”,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两个维护”不是抽象的,是具体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枢,地位重要,影响面广,是确保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依托,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派驻机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把党中央关于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以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抓手,严查深纠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虚假应付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具体到自然资源领域,就是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党中央关于农地非农乱象整治、“大棚房”违建清理、脱贫攻坚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上来,做到常态化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推进纪法贯通,不断提升审查调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审查调查是最有力、最严格的监督。党中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体现了对派驻机构的信任与重托,也对派驻监督提出更严要求、更高标准。实现纪法贯通是提升审查调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既要加强监察法学习,在知法懂法上做足功课,不断强化纪律、法治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又要注重在“四种形态”运用实践中总结提炼纪法贯通的经验做法,克服运用第四种形态畏难情绪,做到敢于用法、善于用法,在办案中增强本领、提高能力。要深刻认识审查调查是执纪执法的过程,也是艰苦细致思想政治过程,关键是敢于斗争、勇于斗争,以提高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质量为目标导向,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准严谨的查证工作,教育、感化、挽救被审查调查人,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勇于担当作为,探索总结派驻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发挥派驻监督领导体制优势,夯实“派的”权威。《意见》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约谈督促、及时通报情况等形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要求派驻机构严格执行4项报告工作制度。要提高政治觉悟,正确理解把握这些具体举措深意,充分认识到这是一种监督制约、一种责任压力传导,更是对派驻监督强有力的支撑。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领导体制优势,将党中央的全面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直接领导支持化为派驻机构持续推进监督的不懈动力,以超脱的姿态、勇于担当的精神、敢唱红脸的魄力,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司局级干部开展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监督实际成效进一步夯实派的权威。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意见》明确要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等机制,根本目的是通过搭建驻在部门与派驻机构沟通协调有效平台,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中,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在完成与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协调机制等规定动作同时,努力构建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协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在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研究制定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意见同时,建立与机关党委协调沟通机制,压实机关党委协助党组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的职责。健全完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机关政治生态、跟踪督办案件等机制,督促机关纪委协助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质量,要在提高监督针对性实效性上花心思、想办法。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能有固步自封、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消极懈怠心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务实管用的监督办法。在深化政治监督上,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一些探索,在着力塑造组内干部重视监督、勇于监督、主动监督的思想意识同时,坚持执纪审查调查处置不放松、不松劲,探索建立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组长牵头主抓、专人配合,组内设室围绕联系单位开展常规性、日常性监督的工作模式,做到与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沟通建议常态化、约谈提醒常态化、会议监督常态化、选人用人监督常态化,探索形成审查调查、巡视整改监督与政治生态调研摸底深度融合工作方式,努力把政治监督工作做深、做实,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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