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纪检监察工作年中盘点
来源:集团公司作者:日期:24.04.11

       2017年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推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是责任制检查整改。向33家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面对面反馈有关问题及整改建议145项,督促其围绕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加大反馈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针对各单位制定的472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和任务推进表,定期督办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起草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制度、新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制度要求纳入办法之中,固化责任、强化监督,层层传导压力。

  (二)坚持挺纪在前,规范开展执纪审查工作

  一是加强信访案管内部流程制约。落实中央关于执纪审查工作规则的新要求,重新调整内部分工,实现了信访案管、案件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执纪流程的分离、监督和制衡,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和执纪审查工作。二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上半年,直接立案审查案件2件,已办结1件。直接初核7件,已办结4件。三是加强对所属单位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组织编制了涵盖执纪审查全过程的工作手册,设计规范执纪流程图和文书模板。

  (三)深入反“四风”,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紧盯重要节日节点,持续肃纪正风,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微信提醒、抽查驻京办等形式,盯牢人、看紧事,强化震慑,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二是坚持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三是认真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制定下发加强总部作风建设5项措施,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夯实履职基础,强化监督教育

  一是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规范纪委书记分工,突出主责主业。督促二级单位即时“报备”纪委书记分工情况,严格纠正个别单位纪委书记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二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累计办理了84人次的任前廉洁情况查询及意见回复,防止干部 “带病上岗”。三是建立健全领导人员廉洁档案管理办法、即时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等制度,对总部、二级单位领导人员建立“活页夹”,不断完善党组管理干部廉洁档案61卷。四是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活动期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570场次,三会一课2890场次,共有46595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测试,29745人次观看了廉政视频专题片,收到选送征文217篇,心得体会6472篇。

  (五)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察

  一是组织制定《新能源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操作指引》等3个效能监察工作操作指引,指导基层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管理提升。二是对2016年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会同安全环保部组成督察组到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尽职督查,并现场反馈有关督查意见。三是组织燃煤系统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检查,排查存在隐患92个,制定整改措施42项。四是探索改进招标监管方式。通过关口前移、源头治腐,配合招标管理部门在招投标领域探索推行“互联网+监管”科技模式,推动招投标监督工作由现场监督转变为在线监督,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集团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三种人”“三个后”为重点,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正风肃纪的新成效,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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