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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日期: 19.04.10         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部署,2018年5月23日至6月28日,集团公司党组第二巡视组对内蒙古公司进行了巡视。2018年8月24日,巡视组向内蒙古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内蒙古公司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来把握、谋划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内蒙古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部署制定整改措施,把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作为落实巡视反馈整改的态度和行动,逐项抓好落实,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重点
        内蒙古公司党委对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聚焦4个主项17个分项的问题,力求做到整改目标明确精准,整改措施持续有力。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抓好企业党建工作。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党建“一岗双责”,落实党建五年规划,统筹抓好党建、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强成果运用,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从严管干部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选好干部。四是落实集团党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集团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
        内蒙古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存在问题,迅速有效落实巡视反馈要求,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坚持“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标准,认真研究制定《内蒙古公司党委关于集团公司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方式及整改时限,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梳理细化整改任务及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问题不漏、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对号入座,认真落实整改方案要求,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企业党的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存在差距,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任务落实提醒机制,将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工作,每季度进行检查、考评、通报。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各层级党组织成员工作考核,与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和绩效挂钩。三是强化两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推进实施大党建例会制度,全面研究落实党建工作。
        2.针对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将党委会组织召开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和公司内部巡察内容,定期予以考核和通报,推动党委会规范召开。二是将各单位工资分配、福利费使用、干部选拔制度等全部提交党委会审议,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3.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全面建立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和提醒机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提醒机制,定期开展专项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三级登高”计划,建立“三会一课”工作标准,修订党建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促进支部建设工作和日常工作管理的升级。四是制定下发民主生活会工作标准,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五是按照公司岗位人员配置要求,完成党务人员缺员补员工作,建立培训学习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大党建”互动、走访等交流工作。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够,管党治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内蒙古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析、检查与指导。二是落实内蒙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采取互检互查等方式,对所属单位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日常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考核。三是严格落实《内蒙古公司廉洁谈话管理办法》,明确谈话对象及谈话内容,明确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须由两人以上参加,对询问、告诫、诫勉、限期整改等谈话内容做好记录,并由被谈话人签字。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内蒙古公司纪委议事规则》,明确纪委会议11项主要内容并严格执行。二是在副业和分管工作上做减法,加大对纪检组织副业的清理力度,及时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三是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画像”,对所属单位纪委书记“画像”情况进行整改督办。四是严格执行《内蒙古公司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管理办法》,实施信访举报线索定期上报制度,有针对性的加强对举报关注人群的教育预防,并将所属单位信访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强化信访工作的规范性。五是修订完善内蒙古公司廉洁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记录、资料留存管理机制。六是研究制定《内蒙古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提升三年规划》。
        3.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规范本部及所属单位招待费管理,坚决杜绝出现违规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问题严格追责问责。二是建立商务接待礼品台账,加强开具增值税发票和接待用餐地点管理,自购酒水按要求随餐报销。三是严格按照集团及内蒙古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所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开展检查通报工作。
        4.针对国家审计和中央巡视发现问题尚未全部整改的问题。对于“向民企收购巴其北煤矿项目”:一是积极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协调沟通,办理巴其北煤田包尔力图矿区探矿权延续。二是积极推进转化项目落地。三是积极推进巴其北煤田项目移交国资委平台公司,移交后由平台公司负责管理和盘活。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滞后,有关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所属单位结合内蒙古公司发布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和企业实际,完成后备干部选拔、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等选人用人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完善干部人事信息的通知》,组织领导干部填写干部履历表,员工填写员工履历表,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三是开展任职回避自查工作,全面梳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对确有回避情形的及时调整岗位。继续实行中层干部调整OA专项系统备案审查程序,加强对所属单位干部提拔的监督,明确中层副职干部破格提拔资格条件。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编制下发《选人用人规范化操作手册》,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明确16项操作环节工作标准和存档资料要求;落实内蒙古公司《廉洁谈话管理办法》,规范廉政谈话记录,坚持逢提必谈,参加廉政考试及廉政宣誓。二是结合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和干部队伍调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项检查评价工作。三是制定内蒙古公司《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有计划进行干部调整交流。
        3.针对后备干部培养滞后,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的问题。一是实施内蒙古公司《干部人才“百千倍增”方案》,解决公司干部队伍老化和后备人才不足问题,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和所属单位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培养储备年轻干部。二是继续向白音华等偏远地区倾斜工资、福利待遇,解决白音华地区食堂补贴问题。研究探索与通辽地区技术学校进行校企联合办学,定向招收焊工、矿山自卸车司机、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的中专生。通过将女员工安置到霍林河地区企业,解决白音华地区企业子女入学难问题。
       (四)关于重大投资项目存在风险,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不严,企业经营管理比较粗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投资项目未达预期的问题。一是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履行集团公司审批程序,开展白音华煤提质项目核销工作。二是在项目核销过程中,通过招标或拍卖、账面净值划转等方式处理相关资产,尽量降低损失。
        2.针对部分投资项目长期搁置,存在风险的问题。一是剥离蒙西能源非煤制烯烃和煤炭项目资产,对仅包含煤制烯烃项目资产的蒙西能源全部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对外转让,收回投资。二是启动土右旗2×100万千瓦火电项目前期合同终止工作,通过招标谈判方式终止已经生效的合同。
        3.针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督促大板发电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办理草原审批手续,限期完成土地证办理工作,协调电网公司尽快完成线路回购。二是督促风电、光伏项目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完成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三是督促代理律师事务所做好不予执行案件仲裁结果的诉讼工作,争取尽快结案。
        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督促所属单位修订完善并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过程管控,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二是督促所属单位加强招标采购计划管理,严格履行先招标后签合同的程序。三是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督促所属单位完善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开展物资与采购管理综合评价工作,对其供应商评价和合同台账登记规范性等工作进行考核。四是修订《内蒙古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重要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服务年限,减少采购频次,保证供应商的相对稳定性。五是加强招标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杜绝拆分标段、规避公开招标现象发生。
        5.针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款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控制对外参股投资规模,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程序,在投资过程中做好方案设计、投资收益分析以及风险防范等工作。二是组织所属单位采取有针对性、全年不间断地开展热费清欠工作,完成陈欠热费应收欠款的清欠目标。三是督促所属单位根据不同企业,一企一策的做好应收账款回收工作。
        6.针对物资管理比较粗放,部分设备长期闲置的问题。一是推行和完善库存限额管理,发布内蒙古公司各生产单位库存指标。二是对产业板块和各单位的物资库存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提升物资管理水平。三是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实现供应商代储。同时,推广内部联储,完善跨单位闲置物资调剂使用机制,通过ERP实现联储目录共享。四是扩大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等集中框架招标范围,确定单价,按需进货。五是在专业和财务部门配合下,盘点清理库龄3年以上闲置物资,制定处置计划,优化库存结构,防范资产报废损失风险。
        7.针对安全生产及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安全生产方面:一是组织开展全员“4?9”事故警示教育,组织霍林河和白音华两地七家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开展事故后停产整改专项培训,开展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及典型事故案例再教育,组织开展机动车司机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验收。三是组织开展事故后专项检查,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四是根据事故暴露的问题,全面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投入,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在环保方面:一是制定煤矿复垦绿化治理方案,按计划进行整改,实现“一年大变样,三年彻底整改,打造我国高寒地区绿色矿山标杆”的环保治理目标。二是委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用规划引领企业环保工作。三是优化生产程序控制用地量,最大程度进行内部排土,减少外排土量,实现外排土场占地面积最小。四是各矿成立生态环保部,配强专职管理人员,落实责任,按要求开展生态环保工作。五是全面梳理复垦绿化等生态环保工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逐项研究治理,规范管理流程、健全制度、完善台帐,使生态环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六是完善矿山复垦绿化设备设施,并加强设施运维管理,保证设备可靠稳定运行,提高复垦绿化的质量和成活率。七是制定环境治理资金支出管理规定,明确资金支出范围,确定核算方法,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支出核算。八是通过内部网、微信等渠道宣贯生态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文明理念,按计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知识的培训,提升各级人员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九是按照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十是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管理和检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执行力不强,以及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考核与追责。
        五、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内蒙古公司党委始终坚持把解决问题与提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作为巡视整改的落脚点,坚持治本和预防相结合,通过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健全完善和修订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把巡视整改工作与集团公司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一体实施,确保取得综合性成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内蒙古公司党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整改问题,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的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把党委会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和决策风险。编制了《选人用人规范化操作手册》,做好方案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谈话考察等全过程16个环节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工作标准。全面优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五年规划》《纪检监察工作三年规划》《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提升三年规划》和《巡察工作五年规划》。
       (三)深入开展内部巡察。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基层党内监督的要求,在此次巡视整改的基础上,内蒙古公司党委将同步开展对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内部巡察,充分借鉴集团公司巡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统筹谋划、调整思路、扎实推进,使巡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严密有效,切实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6196760,电子邮箱:nmxcez@163.com。

                                                                                                                            中共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