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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党组第九轮巡视整改“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SRC-22544589 作者: 日期: 23.04.19

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4月30日,集团公司党组第五巡视组对上海电力党委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2021年9月8日,第五巡视组在上海电力本部反馈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公司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对上海电力党委进行了全面的“政治体检”,反馈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上海电力党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把巡视组指出的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上海电力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巡视整改的工作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上海电力党委从严从实从速开展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抓好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巡视整改期间,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建东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公司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海电力党委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

上海电力党委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建东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魏居亮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锷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海电力巡视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先后4次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下设巡视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及各部门、各单位明确43名联络员具体协调整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各司其责、主动担当,切实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构建了公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上海电力党委第一时间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深层挖掘针对性措施的基础上,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详细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分解制订了115项措施,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公司分管领导牵头负责。

(四)有序有力推进,强化督办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上海电力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调度巡视整改“回头看”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上海电力纪委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严格落实销号管理。

二、盯住突出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确保集团公司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上海电力党委认真对照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里做。截至2022年4月底,针对《集团公司党组第五巡视组对上海电力党委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及《关于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等文件中梳理的69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65项,4项正在持续推进中。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对整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

(1)针对“未专题学习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精神;未组织学习集团公司2019年、2020年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的问题。一是2021年9月6日胡建东同志在党委巡察领导小组专题会上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8月31日听取《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讲话精神和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二是2021年9月29日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和集团公司2019-2021年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和集团公司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精神。三是2022年5月13日,公司党委组织学习集团公司2022年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并研究制定下一步巡视巡察工作落实举措。

2.抓整改工作不够实

(1)针对“没有对整改方案进行持续跟踪督办,未能做到‘件件有着落’。2018年巡视反馈的‘没有召开过总经理办公会’问题未整改”的问题。2021年5月上海电力发布重大决策事项清单,明确了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的权限,对原有决策事项范围重新做了定性定量说明,2021年6月党委会审议通过《上海电力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1年6月11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相关议题。目前总办会决策事项界面清晰,运转正常。

(2)针对“2018-2020年民主生活会仍存在‘民主生活会批评不严肃’”的问题。2021年10月11日召开巡视整改“回头看”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相互之间严肃认真提意见,达到了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效果。

(3)针对“未专题研究巡视发现共性问题清单(2020版)自查自纠,没有及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对照检查”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巡察办印发《关于报送巡视巡察共性问题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的通知》,组织所属三级单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二是2021年7月,上海电力组织本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对照《巡视发现共性问题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清单(2021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1年8月5日,组织召开推进会,2021年9月6日、11月17日,胡建东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自查自纠工作。三是2021年9月底,上海电力再次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深度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发现问题10项,各单位自查共52项。推动以整改促提升、改作风、提效益。四是2022年5月,上海电力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清单(2022版)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共性问题整改销号单,推动落实整改闭环。

(二)关于纪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欠缺方面

1.对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监督不够到位

(1)针对“党委未学习中央巡视重要会议精神、未研究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部署等事项,纪委没有及时提醒督促”的问题。一是在上海电力纪委监督提醒下,公司党委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和集团公司2019-2021年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并制定下一步落实举措。二是上海电力纪委定期检查公司党委学习中央巡视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集团公司党组相关工作部署情况。三是上海电力纪委书记在每周领导班子碰头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巡视方面的指示精神,提醒督促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2.整改销号监督把关不严

针对“整改落实情况掌握不及时、不清晰,整改监督弱化,已全部销号的巡视整改问题,此次巡视整改‘回头看’又发现10项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纪委全程监督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纪委办配合巡察办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三是进一步优化巡视整改销号单。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及时发出提醒单,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三)关于整改不够彻底,成效打折扣方面

1.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1)针对“学习仍有缺项,2019年、2020年党委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的问题。上海电力党委高度重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和研讨,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等重要工作精神,扎实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举措。

(2)针对“学习不深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等,认识不深刻、不充分,贯彻绿色低碳发展步伐还不够快,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安全发展理念未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党委多次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论述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进行学习和专题研讨,并结合实际提出下一步计划。二是上海电力组织开展“我来讲一课”系列活动,紧紧围绕“价值提升工程”,在公司中积极营造“用做学问的态度做工作”的良好氛围。

2.党委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不到位,越位、缺位问题比较突出

(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不重视。党委未对重大事项清单、权责界面、决策流程开展梳理和研究”的问题。上海电力党委于2021年5月31日审议通过《上海电力重大决策事项清单(A版)》《上海电力总经理(分管领导)管理执行事项清单(A版)》《上海电力党委纪委工会执行事项清单(A版)》。2021年6月上海电力修订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对议事清单进行定量。2021年10月,根据集团公司最新发布的《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上海电力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基层党委工作规则》两项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2022年5月,上海电力进一步梳理各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建立董事会授权机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不得授权,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党组织不作前置研究。同步修订了相关决策制度。

(2)针对“决策事项边界不清,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应前置研究的重大经营事项列入了党委会决策,管理类咨询服务采购等应由经理层决策的非重大生产经营事项也纳入了党委会决策”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发布了《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和《总经理(分管领导)管理执行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公司党委决策事项、前置研究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事项以及董事长、经理层管理执行事项。二是根据重大决策事项清单的内容,对《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党委前置研究的重大事项。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至巡视组进驻尚未修订发布”的问题。一是2021年根据重大决策事项清单的发布,上海电力于2021年6月和10月先后修订并发布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及《党委会实施细则》,目前各项工作均按照新修订制度执行且执行情况良好。二是正根据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针对“决策越位、缺位问题比较突出。2018年6月至2021年3月,党委会议题中越位决策经营事项664项”的问题。上海电力根据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的要求并配套公司权责清单的内容,完成《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及发布,截至目前各项职责界面清晰,避免了越位、缺位现象发生,党委会运行情况良好。

(5)针对“2019年所属企业上电投资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免”的问题。上电投资公司修订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总支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制度发布后,所有上电投资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总支会讨论决定,截至目前,党总支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3.党委推进高质量发展打折扣,制约企业经营发展重大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1)针对“打好‘存量牌’差距较大,党委推动三级单位扭亏控亏未取得实质成效。哈密、工程公司、吴泾等连续多年亏损的重点亏损源未得到有效治理”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党委会于2021年5月研究同意哈密燃机精准治亏的解决方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哈密燃机按照既定的治亏方案和措施逐项落实,2021年经营利润大幅度减亏。二是党委会于2021年6月研究同意能源科技重组整合及治亏整体方案,由服务型企业向投资型、管理型、服务型企业转变,经营业绩得到持续改善。三是吴泾发电全力争取政府对吴泾电厂延寿改造费用及运行补贴的政策支持,抓紧推进等容量替代工作。

(2)针对“2020年,未完成集团公司专项治亏考核指标”的问题。2021年上海电力顺利完成集团公司专项治亏考核指标。虽然上海电力积极开展治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完成了集团公司考核目标,但是本着推进巡视整改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原则,距离打好“存量牌”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上海电力党委仍将扭亏治亏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并持续推进。

(3)针对“企业‘两金’余额逐年升高、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党委未予关注研究,去杠杆降库存未见成效”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成立“两金”管控工作小组,全面排查应收账款情况;在成本合理、风险可控原则下,积极通过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及保理等盘活存量“两金”。二是根据集团公司考核规则,剔除新能源补贴及保供燃煤特殊因素后,上海电力2021年末“两金”净值完成集团公司剔除特殊因素不超过收入增幅的考核目标。三是2021年内完成境外创新类权益融资3亿美元。资产负债率完成考核目标值。上海电力上年度已完成集团公司下达任务“两金”指标,今年将继续严格把控。由于上海电力面临转型发展需要大力开发新能源项目等原因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仍然较高,目前暂未达到整改目标,仍需要一定的时间持续推进,上海电力党委今年将继续重点推进降低负债率工作,力求各项经济财务指标健康良好。

4.党委未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严重缺失

(1)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视若无睹。公司长期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红线意识不强、思想麻木不仁、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和现象,党委未予高度关注,未研究推动问题治理的举措”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202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补充要求,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奖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二是2021年上海电力领导带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四不两直”履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章及以上问题下发安全督察处理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完善相关制度,梳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编制行动项清单及落实计划安排。组织各三级单位编制本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行动项清单,并对照落实。四是加强安全培训,2021年8月上海电力印发《上海电力全员安全培训方案》,9月1日上海电力总经理亲自参加培训启动仪式。五是在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整治督察全覆盖的基础上,下半年安环部组织完成11家单位安全生产整治督察“回头看”。

(2)针对“安全责任处罚标准低,责任追究宽松软。上海电力安全处罚标准普遍低于集团公司规定”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已完成《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制度修订和发布,并组织对各单位班组长开展两期安全培训。二是在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整治督察全覆盖的基础上,下半年安环部组织完成11家单位安全生产整治“回头看”,2021年以来,累计考核250万余元,其中考核相关单位领导班子21万余元。目前公司对照集团公司新版《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正在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实施细则。

(3)针对“贯彻集团‘零死亡’要求未落地。2020年10月以来,不到半年时间,相继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相继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危害辨识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24项安健环制度。二是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安排》要求,组织田集电厂为集团公司编制《典型作业风险数据库(范本)》。三是积极推广上海电力所属田集电厂良好实践,组织各单位每月辨识高风险作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四是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上海电力组织生产部、安环部分别对12家生产建设单位电气“五防”专项检查及现场讨论会,结合《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修订,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标准。五是2022年以来,上海电力系统上下认真学习宣贯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零容忍”清单、《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强化措施二十条》,并以党委专题会、中心组安全学习会等形式,多次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

(1)针对“所属单位监管失控,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工程公司发生未获批复先签协议、超权限额度出资、未履行合同约定提前交货等一系列违规操作,引发法律诉讼”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发布《合同管理提升方案》,修订《合同管理规定》,明确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非范本合同;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范本合同以及非本单位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事项的合同均需履行提级审查程序。二是指导工程公司取得案件胜诉判决。三是对原工程公司进行改组,对原党委班子进行通报批评,责任追究10人,其中组织处理12人次,扣减薪酬6人次。尽管如此,但由于被告方无能力履行判决赔偿,后续赔偿款项追回难度较大,上海电力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最低限度减小损失。

(2)针对“巡视反馈的‘应招标未招标’问题仍有发生,2019年电厂引风机加强型部件改造项目未招标直接采购”的问题。一是在月度招标采购计划预审环节,协同生产、工程、法律等部门进一步严格向原设备生产厂家、单一来源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审批。二是2021年11月下发《关于加强采购风险管理和规范管理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学习、开展自查,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采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6.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打折扣。党委书记落实‘四个亲自’有欠缺,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未做到点人点事。巡察工作未结合实际制定巡察制度便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成果运用不够有力,未能结合实际推动企业经营发展”的问题。一是2021年党委书记已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巡察工作等6次,文件批示巡察工作20余次,建立党委书记“点人点事”台账。二是党委巡察工作坚持做好统筹谋划。2018年8月启动巡察工作前,根据集团公司《巡察工作业务指导手册》和相关文件,先后印发《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和《巡察工作业务指导手册》。2019年随着巡察工作的推进,制定了《巡察工作操作卡》,并不断更新完善。2020、2021年又先后修订完善《党委巡察工作管理办法》等25项规范性文件,不断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2021年,党委书记多次在巡察领导小组专题会、党委会上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在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办指导下,完善了巡察发现问题移交清单表,并及时运用在党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移交工作中。四是2022年3月4日,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委会,对上海电力2021年巡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研究制定了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着重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进一步抓好巡察成果运用。

(2)针对“理解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存在偏差,普遍存在以业务检查代替政治巡察情况”的问题。一是加强巡察业务培训,2021年累计开展巡察培训67人次。二是细化巡察工作方案,开展各批次巡察前,巡察办结合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

7.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工作落实不到位,人才结构问题突出

(1)针对“党委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没有对集团公司一流队伍战略落地开展专题研究。2018年集团公司党组巡视以来,党委会干部工作议题,仅限于干部任职调整等事项,未涉及干部老龄化、人才青黄不接、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不畅等较为突出,处级干部中50岁以上占54.3%,‘80后’无正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仅7人,团委书记岗位长期空缺”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党委根据集团公司一流队伍战略落地,积极统筹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党委会定期研究干部人才工作,制订举措做好贯彻落实。二是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开展干部队伍调研,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做好各年龄段干部的使用并细化了各项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三是大力选拔任用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优化上海电力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截至2022年4月底,公司80后干部为17人。四是选拔任用团委书记,充分发挥团委培养年轻干部的平台作用。

(2)针对“违规聘用干部。党委会研究日本公司总经理续聘事项时,上次巡视反馈涉及日本公司问题尚未作出结论,在会前未与班子成员沟通、未征求纪委意见,会上班子成员意见分歧大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了表决,决定续聘”的问题。一是端正作风,树立正确的干部路线和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做到秉公用权,公平公正。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大市场化选聘人才的监管,对巡视反馈、信访举报未作出明确结论的,谨慎续聘或提拔使用,已完成制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纪委对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监督,规范选拔聘用干部流程。三是党委讨论时若党委委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之间对干部选拔任用分歧较大时,暂缓选拔任用。

(四)关于巡视整改“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方面

1.打好“增量牌”不明显,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企业转型力度还不够大

(1)针对“2018-2020年,上海电力直管口径投产新能源装机共计168.82万千瓦,新能源发展增量小;直管口径2020年清洁能源占比46.59%,与集团公司下达的绩效目标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上海电力党委高度重视,2021年初部署出台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专项奖励办法,有效激发了公司全员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调整布局,成立区域机构,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发展岗位建功立业。三是加大资源获取排查力度,建立省域办事处、沪内分公司,充实前期项目开发人员队伍。四是及时把握年内投产项目进展,确保计划年内投产/并表项目顺利落地。

但是,上海电力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项目的同时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一是随着国家倡导大力发展新能源,新能源的竞争日益激烈,新能源同业竞争加剧,上海电力始终紧守集团公司要求的红线、底线,导致在市场中竞争力不强;二是上海市地域狭小,风光资源有限,而上海电力的新能源发展大部分都是在沪外,且主要依靠合作开发,而合作方往往诉求太多,无法满足;三是近年来光伏组件价格较高,光伏电价较低(基本接近平价),许多项目收益率不满足集团相关要求;四是上海电力煤电基数较大,虽已大力发展新能源项目,但清洁能源占比增幅仍然较小。下一步,上海电力党委将继续全力推进清洁能源业务发展,但由于目前为持续降低负债率而严格控制资金投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并且受煤电占比较高等因素影响,距离实现整改目标任务艰巨,仍需要一段时间,该项问题整改正在持续推进中。

(五)关于巡视整改“回头看”期间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针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党委高度重视,提级办理,胡建东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办,迅速组织成立核查组,要求严格按照监督执纪的规定和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集团公司巡视组移交的4件信访线索处置工作。目前上海电力纪委已全部完成信访线索处置,均失实予以了结。

三、坚持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

经过巡视之后几个月的持续整改,上海电力巡视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下一步,上海电力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重点在政治建设、转型发展、安全生产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到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对照集团公司巡视反馈意见和公司巡视整改台账,强化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责任,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以“一个问题一个文件夹”的形式进行梳理验收,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目标要求制订整改措施,做到有抓手、可检查,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在上海电力范围内开展政治监督和巡视巡察的制度体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开展公司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总验收”,对历次巡视巡察以来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检验、再评估、再落实,对不合格的整改要全部“回炉返工”。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及时总结巡视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工作机制,以巡视问题整改促进上海电力内部各类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视整改成果运用,严格按照巡视和巡察共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四是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在当前上海疫情极其严峻的时刻,上海电力党委将充分发挥“越是困难越向前”的革命斗争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能源保供、安全生产等重要工作,坚决落实党和国家赋予的政治责任,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和公司重大任务、重要改革,团结带领好全体干部职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落实落地贡献力量。

附件:1.上海电力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上海电力关于巡察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附件1

上海电力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4月30日,集团公司党组第五巡视组对上海电力党委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期间,巡视组对上海电力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迅速部署,有序推进

上海电力人资部在收到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回头看”相关问题反馈后,立即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逐条逐项对照分析研究,明确整改责任人与完成时限,在上海电力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二)实时把控,务求实效

加强信息联络,实时把控各项整改推进进度,定期向上海电力专项工作组汇报,对主要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不定期检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持续稳妥推进。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在积极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边整改落实、边建章立制,切实做好巡视“回头看”“后半篇文章”,保证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整改完成情况

1.针对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上海电力制定了《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了《三级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制定、修订后及时进行上海电力全系统宣贯,统一系统内选人用人管理流程和执行标准。二是充分发挥“一报告两评议”作用,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

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盘点干部队伍现状与不足,研究制定了《上海电力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推出了涉及转变工作作风、优化选拔任用机制、提高教育培训实效、大力发掘优秀年轻干部、完善激励机制等5大方面、18项具体举措。二是注重干部调研,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持续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一年来提拔80后厂处级干部13人,占比同比提高6.8%。提任团委书记1人,充分发挥团委培养年轻干部的平台作用。三是不断加大上海电力选聘力度,在海外公司、省域公司采用属地化市场招聘方式选聘人才,持续开展所属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岗位社会招聘。四是研究制定了《员工职业发展实施细则》,开展多通道评聘工作。

3.针对选人用人制度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委会决策程序,要求所属单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干部选拔任用中扩大选拔任用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做好任职、廉洁、安全谈话的组织记录工作。四是对所属单位再次进行制度宣贯,强调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机构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4.针对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动议规定,认真做好选拔干部动议记录工作。二是注重对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素养等方面的考察,考察材料如实反映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三是严格规范考察记录和纪实材料归档,确保选人用人纪实材料真实、完备、详实。四是严格规范人事档案管理,研究制定了《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5.针对落实“三转”有差距的问题

定期梳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于所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分管工作不符合“三转”要求的及时提醒调整;所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调整时,及时跟踪指导;与合作方就合资设立的三级公司存在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交流与沟通,通过领导班子与分工调整,确保纪检监督工作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把握正确工作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求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政治素质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工作的全过程与各方面,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着重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能力、政治担当、政治自律等情况,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巡视“回头看”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继续巩固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整改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限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要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3.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要不断巩固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成果,持续组织人事基础工作、在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方面发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上海电力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有效支撑上海电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落地。

 

附件2

上海电力关于巡察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4月30日,集团公司党组第五巡视组对上海电力党委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期间,巡视组对上海电力党委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收到反馈意见后,上海电力党委高度重视,带头查找问题根源、带头抓整改落实、带头抓源头治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精心部署,逐一落实

截至2022年4月底,《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分解的21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履行主体责任打折扣

(1)针对“党委落实集团公司巡视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学习上级有关巡视巡察新精神、新部署有缺失,未能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推动企业经营发展问题解决”的问题。紧跟党中央部署要求和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影响被巡察单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到2021年底,党委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同时在集团党组巡视办指导下组织开展了区域协同巡察,均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着力发现涉及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针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到位,2018-2020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一直未专题研究集团党组有关巡察工作部署,未研究部署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的问题。2020年12月1日,上海电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上研究部署了集团公司关于2021年巡察专项检查和区域协同巡察等工作,审议通过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2021年11月17日,领导小组还专题研究集团党组关于区域协同巡察工作,审议通过华东区域协同巡察情况报告,并对下一步巡察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3)针对“巡察工作无章可循,2018-2019年,未结合实际制定巡察制度便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缺乏统筹谋划,未研究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照搬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作为本单位巡察工作规划”的问题。上海电力党委巡察工作坚持做好统筹谋划。2018年8月启动巡察工作前,根据集团公司《巡察工作业务指导手册》和相关文件,先后印发《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和《巡察工作业务指导手册》。2019年随着巡察工作的推进,制定了《巡察工作操作卡》,并不断更新完善。2020、2021年又先后修订完善《党委巡察工作管理办法》等25项规范性文件,不断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党委巡察工作承接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先后研究制定2018-2019年《第一轮巡察工作计划》和《2020-2021年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工作计划》。

2.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不够有力

(1)针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够到位,落实‘四个亲自’有欠缺,2018-2020年,党委书记在6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均未点出具体的人,提出的意见针对性不强,震慑力不足”的问题。认真履行党委书记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截至2021年底,“点人点事”台账记录事项4件,涵盖所属单位转型发展、领导干部培养、基层减负等方面。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部门整改过程督导不够,在巡察整改销号中未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对分管基层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指导不够,推动问题整改仅体现在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情况反馈,未能结合分管工作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调研工作范围”的问题。完善党委巡察发现问题分类移交表,并运用在2021年巡察整改“回头看”问题移交工作中。班子成员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日常赴被巡察单位检查、调研期间,加大对巡察整改的指导。

3.对巡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1)针对“巡察干部选配把关不够严,2020年巡察干部人才库中,有2名人员不是中共党员”的问题。一是梳理2018-2020年巡察干部人才库,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已退库。二是2021年5月,补充完善巡察人员库人选,新增25名巡察干部,专业涉及项目开发、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优化巡察队伍专业知识结构,提升巡察业务水平。截至2021年底,巡察人才库在册53人,组长库11人。

(2)针对“年轻巡察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大,把巡察岗位作为年轻干部锻炼和培养的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一是自2021年起,参与巡察工作的人员均由巡察办和巡察组出具工作鉴定,提交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已有多人得到提拔和重用。二是2021年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中,先后组织5名年轻员工加入巡察组,通过“以干代训”,加强年轻干部对巡察工作的把握理解。三是2021年5月,补充完善巡察人员库人选,新增25名巡察干部,其中“80后”14人,占比56%。

(二)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不够强

1.理解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存在偏差

(1)针对“对政治巡察内涵理解不够深入,普遍存在以业务检查代替政治巡察情况,2018年开展的5家单位巡察中,只关注财务数据、会议记录等基础业务,未能透过现象看本质,聚焦企业职能职责,将落脚点放在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上”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累计开展巡察培训67人次。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巡察前,巡察办结合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有针对性指导巡察组高效开展监督检查。

(2)针对“政治巡察未能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部分单位‘零亏损’‘零死亡’目标未实现”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巡视工作要求,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着力发现其在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自2021年起,各批次巡察工作均严格落实“四个落实”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二是2018年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党委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2021年“回头看”中对部分单位治亏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系统发生2起安全死亡事故后,党委巡察工作更加重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严守红线底线的情况。针对“2.15”事件,党委准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巡察,着重就责任落实、员工认识、承包商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巡察质量不够高

1.关键环节权力监督不够到位

针对“巡察应发现问题未发现,2018年10月所属单位在未上报上海电力批准情况下,签订合作协议,且未执行上海电力批复的出资不超过2亿元的决定,造成大额应收款纠纷和损失风险,2019年3月对所属单位巡察时并未发现此问题”的问题。一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发布《合同管理规定》《合同管理提升方案》,明确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范本合同以及非本单位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事项的合同均需履行提级审查程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累计开展巡察培训67人次,着重就“四个落实”巡察监督重点、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进行专题辅导。三是细化工作方案。巡察前,巡察办结合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有针对性指导巡察组高效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强化政治责任。2021年5月7日、11月17日,党委书记先后组织召开年度巡察工作动员会和领导小组专题会,强调巡察工作要着眼大局、立足细节、实事求是,找差距、挖问题;要求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切实做好抓早抓小,未病先防,防患于未然;巡察干部要勇于担当作为,强化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

2.监督合力作用不够

(1)针对“未能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巡察前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等主要部门均未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的问题。自2021年起,每轮巡察前均向各部门发函征询被巡察单位信息,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等主要部门均主动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2)针对“巡察监督工作2021年才正式纳入公司大监督年度计划”的问题。一是持续跟踪巡察开展情况,做好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强化成果运用,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发挥监督合力。二是每年将巡察监督工作纳入上海电力“大监督”年度计划。

(3)针对“巡察准备不充分。未针对被巡察单位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未按照‘一次一授权’要求,明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问题。一是自2021年起,巡察组均结合被巡察单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严格落实《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相关规定。

(4)针对“巡察报告质量不高。巡察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有9家单位未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四个落实’总体要求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报告中也未对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价”的问题。一是自2018年8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巡察组均按照工作要求,在个别谈话报告中对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价。巡察办将继续做好跟踪指导,将评价内容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累计开展巡察培训67人次,着重就“四个落实”巡察监督重点、巡察报告撰写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持续做好跟踪指导,确保每家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报告中均有关于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价内容。

(四)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

1.党委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针对“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仅停留在听取巡察情况报告,未专题研究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未专题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工作”的问题。2021年,党委书记多次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党委会上组织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11月17日,上海电力党委书记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部署巡察成果运用。根据会议要求,党委巡察办将梳理巡察发现问题,持续完善巡察发现问题共性清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

(2)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2021年,上海电力党委先后对10家所属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已梳理被巡察单位整改完成率情况,党委、纪委将适时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开展谈话提醒。

2.纪委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深入

(1)针对“对基层整改监督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纪委书记履职能力的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三级单位纪委书记“画像”质量的把关,将“画像”情况纳入纪委书记年度考核。三是加强对以正面为主,将不足和问题轻描淡写或以工作建议替代的现象进行检查,对于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三级单位,提出批评。

(2)针对“未启动追责问责”的问题。建立追责问责长效机制,今后如发现整改推诿扯皮、报虚假台账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深化成果运用不够到位

(1)针对“问题‘双移交’工作不够规范,向本部相关部门移交被巡察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时,问题清单不聚焦”的问题。已完善上海电力党委巡察发现问题分类移交表,并运用在2021年党委巡察整改“回头看”问题移交工作中。

(2)针对“长效机制不完善,未能做到举一反三”的问题。2021年,上海电力党委已完成巡察整改“回头看”全覆盖现场检查。2021年11月17日,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明确将抓好整改落实、用好巡察成果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根据会议要求,党委巡察办梳理巡察发现问题,持续完善巡察发现问题共性清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

三、持续完善,不断提高

自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以来,党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优良作风贯穿于始终。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过整改,党委巡察工作进一步坚定政治巡视职能定位,聚焦“两个维护”,紧扣上级公司重要决策部署,跟进监督、跟紧监督;进一步提升对“四个落实”的理解把握,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实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质效,加强分析研判、找出症结、完善制度、推动发展;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思想贯通、责任贯通、机制贯通。下一步,上海电力党委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落实不松劲。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跟踪督办。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细化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持续跟踪、防止反复。对尚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研究谋划和督促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提升巡察质量不松劲。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新精神、新部署,加强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充分借鉴集团巡视良好经验,结合区域协同巡察平台,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制度、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三是持续加强成果运用不松劲。进一步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强化举一反三,落实源头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发挥本部职能部门监督指导作用,以上促下、贯通联合、形成合力,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创新机制固成效,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监督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上海电力党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1-23108940;邮政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1号楼上海电力巡察办;电子邮箱:zhoufangcheng@spic.com.cn。

 

中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