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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电投甘肃分公司委员会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党组第九轮巡视整改“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日期: 23.04.20

根据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5月7日至5月25日,第六巡视组对甘肃分公司党委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8月27日,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甘肃分公司党委下发了《印发<集团公司党组第六巡视组对甘肃分公司党委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巡视领导小组〔2021〕14号)。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甘肃分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分解工作任务。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先后召开4次会议,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反复完善整改方案,使得整改工作更具操作性、实用性。整改工作以来,分公司党委压实政治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完成26项,长期坚持2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巡视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名党委委员中仅两名党委委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意见缺乏针对性。

整改完成。2021年9月24日,印发了《关于甘肃分公司2021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国家电投甘肃党〔2021〕45 号),对分公司党委班子和三位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和建议,三位班子成员共征求意见5条。2021年10月6日,召开2021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名党委成员认真剖析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批评意见9条。

2.销号管理不规范,销号不及时,所有整改项均于2021年1月集中进行销号。

整改完成。按照《巡视整改“回头看”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严格销号管理,对整改完成的当月提交党委会审议,按期销号。

3.对自查自纠重视不够,集团公司巡视发现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清单(2021版)在自查中发现本部19项问题,本次巡视又发现22项问题。

持续开展。按照《关于对照<集团公司巡视发现共性问题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清单(2022 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国家电投甘肃党〔2022〕18号),对照清单所列110项问题,逐条逐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不再发生。

4.党委纪检委员未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如未对巡视整改未完成项开展监督检查。

整改完成。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成立纪检工作小组,不断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监督。纪检工作小组对巡视整改未完成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员限期完成整改。

(二)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

5.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公司党委未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系统推进公司改革发展研究不透彻。学习与企业实际结合不深入,在指导公司推进各项工作上不够有力。

整改完成:一是在2021年第9次党委(扩大)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主要负责人深入解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向集团公司上报《甘肃区域“拓展生态能源新模式,促进黄河流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报告》;二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专题会等形式,认真学习研讨“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抓住国家能源转型的机遇,在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和抽水蓄能电站开发上取得突破。三是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共性内容)目标措施台账,聚焦6项内容,制定25项目标措施,坚持每月“零报告”跟踪机制,持续推动落实。

6.推进发展缺乏新思路。针对甘肃资源富集优势和新能源投资红色预警严控政策,缺乏推进发展的创新思路。战略定力不够,攻坚意识不强,缺乏钉钉子精神。抓项目存在先热后冷、前紧后松、不能聚焦等情况,落地能力不够,效果不明显。企业规模增长缓慢,企业发展局面未完全打开。自上次巡视以来,新落地100MW风电项目一个,核准25MW光伏项目一个,无其它项目实质性落地。2020年计划新增装机400MW,实际没有新增产能。计划并购投资1.8亿元,实际全年没有并购项目。

整改完成。一是根据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和建立以新能源为主题的新型电力系统要求,结合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修订完善甘肃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积极推进“友朋行动”,与国网综能集团、酒钢集团、金川集团、甘肃电气集团等省内重点客户合作,在县域分布式光伏、新能源电站经营权租赁、共享储能电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开发上取得较好业绩。截止2022年4月底,取得9个县域经济开发权,规划容量40万千瓦;收并购新能源项目容量32万千瓦,核准独立并网新能源项目10万千瓦;获取1个抽水蓄能项目开发权,规划容量100万千瓦。在建1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正在申报张掖、甘谷、榆中等地新能源项目开发指标。

7.推进发展机制不完善。SPI、JYKJ、SDSJ管理体系运用不好,考核目标制定不合理,对仅有3名员工的售电公司下达“核准新能源20万千瓦、投产2个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核准1个增量配网项目”等年度目标,考核部门和售电公司均认为明显与实际不符、无法完成。

整改完成。结合甘肃新能源市场发展现状和各部门、单位承担的发展职责,在编制2022年JYKJ计划时,本着客观、积极的原则核定项目发展指标,确保在完成集团下达目标任务的前提下,通过努力实现登高目标。

8.制定的《甘肃分公司项目发展奖励办法》等奖励制度目标偏高、不切实际。2020年3月该制度发布以来无部门、个人申报奖励,促进发展作用不明显。

整改完成。修订完善《项目发展奖励办法》,按项目前期工作重大节点给予及时奖励,2021年,全年兑现项目发展奖励38.2万元,解决了目标与奖励之间不契合的问题。

9.发展力量配备不足,专业能力上有欠缺。发展部员工仅4人,低于本部部门员工平均数,缺乏综合智慧能源方面专业知识。

整改完成。一是自2021年7月起,组织开展项目发展“攻坚专项行动”,成立7个攻坚行动组,在省内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全员跑发展项目攻坚行动。二是向售电与智慧能源发展中心下达发展指标,中心3位员工2021年获取两个县域的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权。三是成立4个区域发展中心,2022年5月,面向社会招聘12人从事项目发展工作。

10.区域公司协调作用发挥有限。装机规模小,影响力不足,话语权不够,区域协调职能未充分发挥。

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完成《国家电投甘肃区域统筹管理办法》《甘肃区域统筹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二是建立甘肃区域统筹协调交流工作群,每月编制分发《甘肃区域能源政策信息月报》,供区域统筹成员单位学习参考。三是每季度组织召开区域统筹协调会,通报区域统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学习国家、甘肃省政府最新的能源发展政策文件,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发展工作部署。四是协调系统内单位参加区域内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制定申报策略,优选申报方案,确保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11.经营管理能力有欠缺。经营管理制度建设追求“大而全”,部分制度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存在制度与执行“两张皮”的情况。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不强。未提前对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的税收工作进行筹划,2020年上交所得税69.53万元,占合并口径利润总额111万元的62.64%,与企业较为困难的经营状况不相称。

整改完成。一是针对经营管理制度大而全的问题,重新梳理并制定经营管理制度建设计划,修订完善经营管理制度33部。二是制定实施《甘肃分公司本部管理支持服务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本部向新区新能源公司收取管理服务费400万元,通过税务筹划,预计减少企业所得税税负28.3万元。

12.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清水扶贫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期间,手续不全占用基本农田,被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处以35.5万元的行政罚款。应收新能源补贴不到位,累计余额为1.25亿元,已占资产总额的11.7%。

整改完成。一是按照清水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在2021年10月28日缴纳罚款后,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告知非法占地问题已处理完毕。二是加强协调与金融创新,截止2022年4月,收到新能源现金补贴2733万元,占应收补贴的14.84%,剩余补贴正在跟踪办理中。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有效开展。未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日常监督工作未有效开展。监督形式单一,监督多限于重要节假日提醒和廉政谈话。

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实施《甘肃分公司2021年反腐倡廉教育行动项》,《甘肃分公司2022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行动项》并组织落实。二是组织召开2021、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全面治党工作部署,对干部员工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制定2021、2022年度甘肃分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推进主体责任清单行动项落实落地。四是制定实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的措施清单》《各责任主体监督要求清单》,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14.构建“大监督”格局存在差距,2020年10月构建“大监督”格局以来,未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未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协同监督会议”的制度规定。仅配备1名兼职纪检人员还承担接待管理等业务工作,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持续开展。一是按照《甘肃分公司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2022年度协同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推进内部监督工作。二是2021年12月,增设党群工作部,配备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督工作。

15.未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开展有效监督。合同管理问题仍较突出,存在先执行合同后签订或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2020年清水光伏电站气象服务合同,合同履约期为2019年10月16日,审批和签订日期为2020年7月7日。

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对已执行合同进行系统梳理,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全年组织开展2次合同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合同台账和档案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三是加强法务人员专业培训,强化法务人员对合同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管理合法合规。

1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不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未分解到个人,业务招待费台账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油卡单次充值金额超过制度规定限额。

整改完成。一是下达《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国家电投甘肃综合〔2021〕141号),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分解到个人,并严格控制。二是统一业务招待费归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定期与财务数据复核,确保台账与财务数据相符。三是指定专人从事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充值限额规定,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

17.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有差距。如对贯彻集团公司‘一流队伍建设’要求重视程度不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缺乏顶层设计,人力资源规划科学性、前瞻性不够,‘三新’专业人才缺乏。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干部人才结构和梯队建设不合理,存在中间断层现象。干部配备不到位,未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9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50.6岁,只有1名‘80后’,干部人才梯队建设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如2020年2月第3次党委会审议中层干部职务调整时,党委会对干部任免事项没有进行一人一议。

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十四五”人力资源规划》,编制《一流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二是制定发布《党委管理领导人员退出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发展实际,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2021年12月到2022年4月,选拔3名80后年轻员工担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由50.6岁降为48.8岁。三是经2021年第22次党委会研究,聘用安全总监1名。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按管理流程规范运作,做到对干部任免事项一人一议。

18.干部薪酬激励措施效果不明显。如干部考核标准单一,注重定性考核,定量考核不够,无法真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

整改完成。推行契约化和任期制管理,与兰州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2位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任期/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明确量化考核目标、考核计分办法和薪酬兑现方式,强化激励考核管理。2021年兑现递延薪酬8.81万元。

19.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委存在就党建抓党建情况,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如2020年集团公司部署的‘8+N行动项’‘一个支部一个品牌’等工作,未在所属4个支部有效开展。公司本部目前从事党建工作的专职人员仅有1人,实际身兼多职。

整改完成。一是党建融入发展,抽调15名党员组建7个党员突击队,分片区开展项目发展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在临夏市县域经济开发和金昌25MW光伏项目建设上,选派党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发挥党员表率和带头作用,克服工期紧的困难,按期并网发电。三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党支部党建重点任务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四是本部新增党群工作部,配备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20.党建责任落实层层衰减。如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质量仍然不高,下属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党务知识有欠缺,推进支部党建工作能力依然不足。《党员量化考核办法》修订发布不及时,执行不严格。生产经营党支部某党员连续6个月积分均在公司排倒数第一,支部未分析原因,党员量化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完成。一是不断加强党务人员培训。2021年11月,组织党务人员集中学习《国家电投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操工具箱》《党支部“三会一课”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提高党务人员能力和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党员评优、岗位调整相挂钩。

21.党员发展不规范,兰州新区新能源党支部以支委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党员。2019年5月生产运营党支部某党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未对其培养,该同志当年即填写《入党志愿书》的部分内容。

整改完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党务专业培训,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指定党务知识扎实的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

22.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群团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35周岁以下青年32人占职工总数63%,至今没有建立团组织。干部员工对公司发展普遍存在焦虑心态,公司缺乏有效疏导。

整改完成。一是集团公司团委已同意成立甘肃分公司团委,定于2022年5月召开团员选举大会,选举团委委员,组建团组织。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党建联系点调研,宣讲公司发展目标思路,征集基层员工关心关注的问题28项,形成问题清单,完成整改。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推进职工小家建设、“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活动和节假日慰问,提升员工归属感。四是2021年公司发展势头良好,装机规模、经营利润、员工收入较2020年大幅提高,员工对公司“十四五”发展充满信心,干事创业劲头大增,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零容忍”问题清单方面

23.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未分解到个人,业务招待费台账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一是下达《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国家电投甘肃综合〔2021〕141号),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分解到个人,严格控制。二是统一业务招待费归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定期与财务数据复核,全部业务在财务共享系统上线运行,确保台账与财务数据相符。

(四)巡视整改方面

24.未按照整改要求形成个人“成长纪实档案”,也未按照整改要求重新整理核对干部员工的人事档案,目前部分干部员工人事档案的“三龄两历”认定存在错误。

整改完成。2021年11月,对2名年轻干部建立个人“成长纪实台账”,如实记录记个人成长历程,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完成员工档案审核和“三龄两历”认定工作,对存在错误的及时予以纠正。

25.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2020年1-7月,综合工程党支部未召开支委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仅开展政治学习。

整改完成。一是不断加强基层党务人员内部培训学习。11月,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务人员集中学习《国家电投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操工具箱》《党支部“三会一课”管理办法》等,提高基层党务人员能力水平。二是督促所属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相关资料上传党建信息系统,坚持每季度检查考核。三是持续推进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把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党支部议事范围,确保战斗堡垒作用发挥。

26.自上次巡视以来,落地100MW风电项目一个,核准25MW光伏项目一个,无其他项目实质性落地。

整改完成。自7月起,通过组织开展项目发展攻坚专项行动、深化“友朋行动”、建立大项目经理制、完善项目发展奖励机制等,截止2022年4月底,取得9个县域经济开发权,规划容量40万千瓦;收并购新能源项目容量32万千瓦,核准独立并网新能源项目10万千瓦;获取1个抽水蓄能项目开发权,规划容量100万千瓦。在建1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正在申报张掖、甘谷、榆中等地新能源项目开发指标。

27.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未分解到个人。业务招待费台账管理不规范,个别招待台账登记总人数与财务凭证人数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完成。一是下达《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国家电投甘肃综合〔2021〕141号),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分解到个人,严格控制。二是统一业务招待费归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定期与财务数据复核,全部业务在财务共享系统上线运行,确保台账与财务凭证相符。

28.公司党委未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对系统推进公司改革发展研究不透彻,学习与企业实际结合不深入。

整改完成。一是在2021年第9次党委(扩大)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主要负责人深入解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向集团公司上报《甘肃区域“拓展生态能源新模式,促进黄河流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报告》;二是通过党委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研讨《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构建新能源为主题的新型电力系统等指导性文件,并结合文件精神进行研讨交流,提出修改完善公司“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建议。三是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制定《甘肃分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甘肃分公司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甘肃分公司党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31-7655900;邮政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17楼党群工作部;电子邮箱:1535164911@qq.com

中共国家电投甘肃分公司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