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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国家电投党组第十一轮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日期: 22.12.02

根据集团公司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6日至6月17日,集团公司党组第二巡视组对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研究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8月3日,向中央研究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央研究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创新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集团公司党组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中央研究院党委立即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的整改工作组和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工作组。召开工作部署会,专题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巡视整改方案和“四个清单”,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部署要求,作为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的核心。2022年9月27日,中央研究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找症结,从工作中找问题,进行了深入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回避、深挖根源不遮掩,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确保问题彻底整改、真正整改。

(二)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业务职责划分,逐一认领分管领域内问题,坚持靠前指挥,带头整改。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落实主责、配合责任,带领党员干部扎实有序推进整改。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自巡视整改启动以来,党委先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委会、巡视整改方案专题审议会、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巡视整改工作督导会、集中整改情况报告会、“零容忍”问题处理建议审议会等8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在周例会、月度例会等会议上强调巡视整改工作20余次,定期督导落实,拧紧整改链条。

(三)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完善整改落实。

中央研究院党委全面对照认领第十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反复征求意见建议。按照立行立改、集中整改、持续整改分类,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40项问题,细化制定197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任务、责任、结果“四个清单”,将整改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子公司,明确具体行动项和计划完成时间,对每项问题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既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举一反三,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在集团公司巡视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落实,坚持动态整改,紧跟集团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结合整改推进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整改措施27项,进一步提升巡视整改针对性和系统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中央研究院党委坚持把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的重要抓手,建立了“双周汇报、整改通报、任务监控、专题会商、过程监督、整改销号、请示报告”七项工作机制,制定“需联合推动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七项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整改监督台账,严把整改时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在周例会进行通报,要求申请销号问题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双签”确认后方可提报。在督导整改中注重任务节点,突出结果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对确需长期整改问题,建立中长期整改项监督工作台账,明确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开展督导落实。开展问题整改成效分析,从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效果、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研究院党委坚持边查边改,逐条明确问题整改期限和整改成效,在集中整改期集中发力,对长期整改问题“挂图作战”,截至2023年4月17日,巡视反馈40项问题和制定的197条措施,已整改34项问题和185条措施,问题整改完成率85%,措施整改完成率94%,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长期持续整改任务正按计划全面推进。通过整改,切实改进提升了工作作风、助力推动了创新发展,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第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要思想不深入,落实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和党组重大决策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针对学习能源新战略、新型电力系统等精神不够的问题。党委持续强化“第一议题”的学习和落实,召开第二十次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行业重要指示批示,通过2022年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七次学习(扩大)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行业、国有企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能源发展形势,围绕能源科技发展方向开展深入研讨。2022年9月,发布支部学习材料汇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汇编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中,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二是针对部分文件没有在党委会上学习的问题。制定并发布《中央研究院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台账,严格落实二级单位与集团公司党组联学机制,明确学习内容的方式及载体。按照集团公司学习文件清单,做到应学尽学,同时结合实际,丰富自选内容学习,深入领会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和相关领域政策。2022年第十八次党委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以及文化、意识形态相关论述。

2.针对“学研创落”工作法运用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针对党委班子交流研讨不够、推进发展措施少的问题。围绕“创新驱动 落地见效”,新兴产业,客户需求分析、安全等主题,运用“学研创落”工作法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及“未来”云上沙龙开展深入的研讨。2022以来,党委通过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及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到各地考察的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等中央的重要会议、活动、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和解读集团公司新兴产业工作指引、“雪炭行动”等文件精神。围绕研讨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落实举措,并将重要事项纳入JYKJ体系督办落实。2022年组织召开两次党委务虚会,党委委员围绕中央研究院定位和优化“十四五”规划的具体问题各抒己见,为中央研究院下一步发展建言献策。组织各党支部以“三问”为载体,开展“我与四个转型大讨论”,形成了个人及部门问题清单。二是针对对集团公司技术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党委加快推动向综合型技术创新机构转型,初步形成“技术成果创造-培育-产业化”业务模式,建立了“需求-研发-转化”闭环管理体系,拓展成果孵化方式,逐步形成了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服务支持集团公司产业需求的发展模式。根据国家电投科技创新支持中心优化调整方案,统筹院内研发力量,结合集团及中央研究院战略规划,聚焦生物质能、CCUS、BIPV以及永磁、长时储能和地热方向,组织开展方向论证与技术布局研究工作。三是针对对二级单位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党委委员深入基层一线,以项目为载体,与云南国际、贵州金元、内蒙古公司、新疆能源化工、江西公司、河南公司6家区域公司签订党委联合共建协议。围绕CASE项目成立党员突击队,与云南国际及所属各单位在数字孪生、石漠化治理研究、绿色生态园等方面扩大合作,与内蒙古公司合力建设智慧矿山综合管控平台。开展“百日竞赛”活动,建立技术猎头等四项赛事,推进技术创新与市场开拓。2022年共召开8期云上沙龙和5期创新共享大讲堂,汇聚众智,推动新能源、储能政策研究及新兴产业、客户需求分析、雪炭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关于推动“2035一流战略”和党组重大决策落地落实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针对对科技创新助力“2035一流战略”落地落实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4项,制定整改措施8条。目前,已整改完成2项问题、6条措施。

一是针对中央研究院对“2035一流战略”和自身“三平台一基地”战略定位宣贯的深度广度不够,思想认识还未完全统一的问题。组织召开2022年第二十次党委会、第七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行业的重要论述,集团新兴产业、“雪炭行动”等集团公司战略部署文件,及时学习集团公司历次党组扩大会精神。组织各单位、各基层党支部根据战略宣贯及学习工作方案通过“三会一课”结合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统一认识。二是针对争做先进能源技术引领者,自觉服从服务于“2035一流战略”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够强烈的问题。组织召开党委务虚会,学习集团公司关于优化“2035一流战略”、优化“十四五”规划、做好2023年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分析中央研究院近年来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更好发挥创新体系先导层作用、如何跑好“十四五”后半程及中央研究院“十四五”规划的优化进行研讨,形成共识,已根据会议精神启动“十四五”规划优化工作,全面落实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要求。完成中央研究院2023年JYKJ方案编制上报工作,并已得到集团公司批复,在2023年度JYKJ方案中,重点工作安排首要考虑了与“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发挥中央研究院规划对综合计划制定的指导,层层强化组织目标。三是针对部分科研人员“会什么研究什么”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的问题。坚持统筹院内研发力量,结合集团公司及中央研究院战略规划,组织开展方向论证与技术布局研究工作,聚焦生物质能、CCUS、BIPV三个方向形成专题报告,确立永磁、长时储能和地热方向专项研究。设立“技术预研、技术评估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鼓励各科研机构积极申报符合国家政策方向和集团、中央研究院发展战略的课题,基于“技术预研、技术评估与软科学研究专项”,技术预研课题已立项11个。对中央研究院自主立项科研项目,在立项阶段加强战略层面审查,做好方向把控,自主立项科研项目的立项环节,增加是否符合中央研究院战略发展方向的审查,后续将通过完善相关工作文件保障促进实施,推动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四是针对没有围绕“创新驱动落地见效”主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的问题。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2年第七次学习(扩大)会,以“创新驱动落地见效”为主题,对集团公司2022年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研讨班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并深入研究中央研究院未来科技发展方向,形成落地举措。编制印发了《中央研究院“创新驱动落地见效”实施方案》,从体制机制建设、技术支撑及引进、政策研究以及示范项目对接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了“加强学习贯彻,抓好党委决策督办”“强化工作任务,用好JYKJ体系考核激励”“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做好创新技术布局”“引入领军创新团队,建立专家体系”等4个工作机制,确保“创新驱动 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4.针对SPI与JYKJ运用结合不紧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目前,已整改完成2项问题、3条措施。

一是针对计划与规划衔接不够的问题。在2023年度JYKJ方案制定工作中,制定年度综合计划时首要考虑与中央研究院战略及“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攻坚决胜重大专项”“支持集团公司推进综合智慧能源转型,助力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集团公司决策支撑和管理支持”以及“统筹做好中央研究院自身发展”4个方面安排了20余项重点任务,均为落实集团公司战略要求以及中央研究院规划的重点方向及任务。2023年JYKJ方案已完成编制及上报,并得到集团公司正式批复。二是针对因技术方向选择不准,“十三五”规划7个研究方向中清洁燃烧发电和环保2个研究方向停止研发的问题。通过查询档案资料,访谈相关人员,开展研究分析工作,形成了“十三五”规划偏差原因专题报告,分析得出主要偏差原因有对京外机构管理与指导之间的关系未捋顺、业务重心发生变化、规划跟踪与评估不够细致等,对后续规划管理提出了对策,规范管理体系、加强规划跟踪与评估、加强规划与计划的衔接。针对未能定期开展符合性评估及动态调整问题,目前已在规划管理办法中明确在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三年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将按制度规定于2023年开展,目前已启动评估工作;同时在制定每年度JYKJ方案时加强对规划内容的承接,及时分析偏差,动态调整,实现了年度频次的动态评估。三是针对“十四五”规划在未来技术布局方面,没有针对“2035一流战略”近中长期目标,没有结合中央研究院实际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问题。组织召开了党委务虚会,对“十四五”规划进行初步符合性分析研讨,组织科技规划论证研究,根据布局论证情况,制定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路线图,编制了11个能源领域技术图谱。结合中央研究院能力基础,提出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布局建议,对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CCUS、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等11个领域,从行业背景、政策趋势着手梳理出关键技术图谱,并提出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布局建议。已启动中央研究院“十四五”规划评估及优化工作,落实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

5.针对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不足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5项,制定整改措施21条。目前,已整改完成3项问题、18条措施。

一是针对先进能源技术引领能力不强,没有建立系统的前沿技术跟踪论证机制,主动发现和甄别能力不足的问题。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建立前沿技术跟踪论证机制,采用科技情报大脑定期搜集能源领域前沿技术资讯,强化中央研究院主动发现和甄别问题的能力。目前已形成《每日能源科技进展top10》、能源前沿技术研究专题报告、能源颠覆性技术前沿跟踪报告等多项成果,切实发挥中央研究院的先导层作用,不断提升先进能源技术的引领能力。二是针对创新方向与技术研发布局论证不充分,研发重点不聚焦,关键共性技术与“卡脖子”技术成果积累少的问题。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方向,聚焦软件自主化等“卡脖子”技术,积极推进COSINE软件取证、优化及第三方验证等工作,加快“卡脖子”技术成果的积累。聚焦前沿先导技术,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前沿技术布局论证及预研工作,逐步建立从技术论证预研、先导研发到研发示范的层层筛选“漏斗型”科研创新投入管理体系,强化创新方向的布局论证与前沿先导技术的研发。聚焦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的客户需求,在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共性技术、能源产业数字化、综合智慧能源经济性评价等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加强研发布局,不断积累关键共性技术成果。三是针对现有前沿技术成果核心技术不成熟,核心竞争力还不突出,很难快速进入市场创造价值,行业内的创新引领作用还不明显的问题。积极突破科技研发新方向起步较晚的弱势,通过广泛开展布局论证、技术预研等工作,在持续推进先进清洁能源技术研发的同时,积极探索“边研发、边示范、边推广”的创新成果转化路径,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市场价值的实现,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进行了升版修订,目前正在推进ICCHP成果转化项目的落地。四是针对支撑集团创新发展力度不够,主动对接服务意识不强,对用户的技术需求了解把握不够及时和精准,自身技术储备不足,集成能力还有欠缺等问题。深入分析客户需求,形成《中央研究院客户需求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具有科研管理特色的客户需求管理体系。成立大客户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编制石油、农业、通信三个领域大客户开发研究报告,并完成石油领域多个项目落地,积极开拓中国移动、中海油、国管局、首旅集团等多领域大客户合作。成立总体技术部,聚焦冷热电等综合能源技术的集成研发,积极开展与外部研究机构联合研发,提升中央研究院的技术总成能力。五是针对自主推动项目开发与技术服务合作有差距,县域开发还没有具体项目落地,与集团内二级单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落实项目较少的问题。开启特色多层次合作模式,系统梳理中央研究院院技术能力及示范项目需求引进技术,形成技术三清单。通过业务与党建融合发展机制,与云南国际、贵州金元、内蒙古公司、新疆能源化工、江西公司、河南公司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开展新兴产业合作落地见效。加强与区域公司合作,推动示范项目落地,联合云南国际、吉电股份、新疆公司完成4个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落地,实现技术总成三个产业的大用户综合示范项目落地见效。与内蒙公司等二级单位积极推动生态融合产业、大用户方向、绿电转化方向的示范项目合作研讨。集聚院内各专业技术骨干,总结集团创新实践经验,编制《能源科技创新与实践》推介材料,为各区域单位提供技术支撑。

6.针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足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15条。目前,已整改完成2项问题、13条措施。

一是针对“十三五”以来,清洁能源与新兴产业领域科研成果少的问题。中央研究院针对重点技术方向,依托院内外部力量,进行全面专利布局,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立了专利考核激励机制。2022年—2023年3月,新增发明申请315件,新增授权专利32件,其中清洁能源与新兴产业领域科研成果共计235件,同比增长2.8倍。二是针对缺乏市场意识、激励机制、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的问题。中央研究院积极统筹科研资源,面向集团公司及行业用户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打造特色的多层次市场化合作模式,研究制定《中央研究院客户需求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中长期激励政策宣贯和指导,在有条件的子公司中尝试推行员工持股、项目收益分红等激励方案。通过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流程、建立激励机制等,全面提升市场意识。组建成果转化专业团队,并通过参加专业培训等形式,边学习,边实践,促进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增加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三是针对成果转化率低,成果转化收入少的问题。梳理现有科研成果,筛选出具备转化条件的项目,联合科研机构开展产业政策和商业模式的调研分析,形成中央研究院创新成果信息库,为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奠定基础。目前已完成C-HJT项目的资产转让工作,累计实现成果转化收入12750万元,同比增长100%。2023年度将重点推进ICCHP项目成果转化、高电流密度碱性电解制氢技术引战推广以及铁-铬液流电池技术落地工作。

(三)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7.针对党委决策存在越位错位现象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越位决策、决策不规范的问题。对《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及党委会决策清单、前置清单,《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及决策事项清单,《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决策事项清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理清决策会议权责边界。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基本决策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董事会及授权决策事项清单等内容纳入党委会前置审议范围,以此加强党委对董事会、经理层用权履职的监督。

8.针对董事会发挥作用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未按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问题。修改公司章程,确定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董事会。2021年至2022年10月底,已召开定期会议8次、临时会议6次,审议“电投汇智”投资事宜、《董事会授权制度》等议题23项。坚持季度定期会议和适时临时会议相结合,认真落实议事清单、授权清单,加强议定事项督办与评估。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指导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建立并高效运行。二是针对董事会未研究企业发展战略、投资计划和基本管理制度,没有有效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问题。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在定战略方面,认识到中央研究院董事会对提升企业战略管理能力的作用,应集中在科研创新战略方向的符合性研判、科研成果转化的价值实现上,并决策推动多项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且形成了融资引战、技术许可、无形资产作价投资、技术作价入股+技术转让等多条成果转化路径。2022年,实现高效晶硅铜栅线异质结电池技术(C-HJT)载体新能源公司51%股权成功转让。在作决策方面,完善决策体系,优化《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长专题会管理办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针对战略的承接和执行,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推动落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还需要党委会前置。同步提升子公司法人治理工作,制定《加强中央研究院所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中央研究院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配置清单》,完善《中央研究院权责清单》,对于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分门别类授权,建立起上下贯通的完整决策授权体系。在防风险方面,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事宜共23项。听取2次合规风险管理报告,明确了8项重大、重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召开4次投资委员会,3次审计风险专委会,对4个投资项目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加大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针对成果转化与技术经营、知识产权管理等8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管理台账,按季度进行风险监控。

(四)关于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9.针对安全生产管理有短板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6项,制定整改措施9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未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问题。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编制了中央研究院《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明确了安全惩处的分类以及对发生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未遂事件管理不到位的惩处,安全生产奖励设置,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安全生产函示约谈实施细则等内容。二是针对未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问题。组织编制并发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举一反三完善了中央研究院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并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突发设备设施事件、突发舆情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突发保密事件、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等专项应急预案,并通过组织演练,检验中央研究院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合并重复的档案、梳理危险化学品入、出库记录及所有化学品使用记录等措施,完善了易燃易爆危险品购入、存储、使用的过程记录,严格执行“五双”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四是针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基础不扎实,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的问题。党委委员及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实验室、项目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对近三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在院内进行公示,并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大检查“回头看”,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坚决落实整改,不断提升中央研究院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五是针对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尚未与项目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问题。加大对二期项目安全检查频次,并组织与二期工程项目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同时梳理各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安全条款)签订情况,建立承包商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六是针对科学试验涉及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安全风险较大的问题。建立了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清单,修订完善了科研设备设施管理办法,通过严格落实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降低设备安全风险。

10.针对对所属单位经营管控不够有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5条。目前正开展持续整改,已整改完成4条措施。

一是针对国核华清公司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时搭建的15台试验台架中,12台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梳理建立了闲置台架目录,研究制定了闲置科研资源利用激励管理办法,通过调动各科研机构寻求市场化项目利用闲置资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试验台架利用率和周转率。基于资产评估和科研使用价值评估,将试验台架作为实物资产对其他有需求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将废弃台架拆零拍卖,达到闲置资产盘活增效的目的。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目前已形成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党委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制定措施推进联合整改。二是对所属单位经营管控不够,存在合同纠纷风险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发现华清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支付第三年的场地租赁费共计200万元。党委责成国核华清公司尽快与清华大学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情况说明并积极配合补齐欠款,规避合同纠纷风险。同时要求华清公司全面梳理合同履行情况,发现存在一项欠款合同,为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欠款27.76万元,由于该公司处于破产状态,已完成坏账处理工作。

(五)关于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针对制度缺失与应废未废问题同时存在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制度缺失与应废未废的问题。2022年6月发布了《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10月废止《退居二线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12月新建发布了《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结合此次巡视指出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对照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在制度审查阶段提示制度承担部门重点关注职责适应性及意见反馈情况,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制修订清单》,保障提升中央研究院制度建设水平。

12.针对制度条款表述不清、相互矛盾情况屡见不鲜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表述不清且漏项的问题。对照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以及中央研究院关于采购执行、采购监督、采购审核职能调整,对《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升版。二是针对《全面预算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相互矛盾的问题。已依据中央研究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党委会决定事项清单》《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对《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以及涉及流程重新梳理,并修订发布。三是针对制度条款表述不清、相互矛盾的问题。制定印发了《中央研究院规章制度建设深化提升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内部制度梳理及评估,调整优化《规章制度修订清单》《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工作已完成。新版《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已上传文档中心,供全员学习参考。

13.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1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启动《中央研究院规章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工作方案》,从理清职能职责、制度评估等6个方面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严肃制度执行。建立制度制订台账,通过部门调研走访方式,摸查制度执行情况,征集制度建设意见建议,及时更新台账。升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确定每半年开展一次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完善征求意见表单,加强制度征求意见等前端风险的识别和管控。明确制度审查会参会人员职级,提高制度审查会的决策水平。加强制度修订工作的指导与服务,联合业务相近部门召开制度专题审查会,减少会议召开频次。编制法务系统制度管理作业指导书,为“废改立”全流程提供指导。加强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设置法律+风险审核节点,规章制度上决策会前,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开展专项评估,对照集团公司和中央研究院相关制度,逐项逐条审查人力资源制度的相关性、一致性,协同形成部门工作流权责台账,确保各项制度内容衔接顺畅,流程审批权责清晰。2022年修订制度63项,新增33项,废止2项。二是针对合同倒签的问题。制定合同倒签整改措施并督进后续完成。相关合同倒签处理方案已经过院党委会审议通过,按照处理方案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责令其进行书面检查,责令合同发起人进行书面检查,对参与合同审核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相关单位内部已针对此问题对所有经办合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针对科研经费超支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联动推进会,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并制定具体的整改行动项。指定安排专人跟进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并按月向各个科研机构反馈课题经费执行情况,使课题组能够及时了解本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再次出现预算使用超支问题。按月发布《月度ABCD类课题支出情况统计表》《月度市场化项目确认收入汇总统计表》。同时,做好经费的管控及预警,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提醒,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控,立项阶段明确预算,明确对于经费执行拟超预算的项目要提前申请并严格审核;当超预算执行时按照《建立科研领域失职和违规事项清单》处理。

(六)关于投资管控与合规管理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投前调查不充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1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未对参股公司电投云碳(北京)合作股东-华众首控开展投前调查,后经内部审计发现合作方资信较差的问题。充分认识参股模式对推动研究院成果转化、技术产业化的重大意义并高度关注参股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成立参股公司规范管理和业务提升工作组,围绕参股公司在公司治理、业务发展方面的实际情况,开展参股公司投后专项调研工作,组织各参股公司开展座谈交流、问题调研、需求反馈、业务发展路径探讨等,加强对参股公司的投后管理,全面掌握参股公司法人治理、公司运营、业务开展等具体情况。利用此次整改契机,在推进项目工作中,加强对投前环节的充分调查,增强法律合规性审核及项目风险管控力度,严格把控项目风险,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可研和风险分析不深入,预期收入和实际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结合自身战略转型发展需要,建立股权投资管理机制,规范项目投资管理程序。围绕正在推进、待推进的股权投资项目,基于行业测算标准,开展经济性测算,加强对测算指标的审核,严格按照审议决策流程,通过院董事会决策,履行向集团报批报备程序后推进项目实施。

15.针对对外合作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和瑞电投公司存在运营风险的问题。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和瑞电投商业计划书,对和瑞电投公司的市场前景及未来发展进行了新的规划。经与和瑞电投公司另一家大股东方山东高创沟通,现已达成共识签订补充协议书,通过股权变更,实现由山东高创控股,委托和瑞储能公司进行经营。邀请专业律师对和瑞储能公司进行法律事务培训,切实提高和瑞储能公司全员法律意识。同时借助集团公司法人治理部对中央研究院及三级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督导检查的契机,协助和瑞储能公司对章程以及董事会相关制度程序等进行梳理,通过深入参与项目全过程合作,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风险评估报告,协同外部律所开展重大复杂合资项目审核。

16.针对对参股单位管控力度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未建立外派董监高人员履职考评制度,外派董监高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了问题研讨和梳理,制定发布了《外派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理清了院内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明确了外派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选派、权利义务、考核薪酬等内容。通过建立管理机制,加强对外派董监高人员的监督管理。2022年6月—7月,围绕公司法、合规与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外派董监高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增强业务水平,推动董监高人员履职能力提升。二是针对中创新能源公司设立分公司,先注册后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问题。党委深刻汲取教训,中创新能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形成了国电投中创新能源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和决策议事机制,并在后续工作中严格履行董事会决策流程和报批手续。

17.针对会计基础信息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4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部分50万元及以上合同未严格按照收入制度确认问题。开展了市场化项目收入确认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提升员工收入成本确认意识。对50万元以上合同进行了台账梳理,统计已确认收入、已发生成本情况,形成《月度市场化项目确认收入汇总统计表》,为收入确认提供数据支撑材料。自2022年9月起严格按照收入确认制度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二是针对部分C类自主立项项目未按规范资本化问题。已在立项阶段提前介入项目预审工作,并在项目预审环节对课题是否处于研究开发阶段进行预判,指导课题组完善课题申报材料,为后续课题是否进行资本化核算提供判断依据。在课题结题后再次根据会计准则中资产确认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下达的结题验收通知书及时办理结账手续。三是针对科研项目形成的设备资产转固不及时问题。坚持做到立行立改,规范科研设备资产注册登记工作,要求财务部门在收到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的资产到货验收单后,及时办理相应转固手续,保证资产转固的及时性。四是针对2022年1至5月印花税未及时进行申报缴纳问题。已及时办理税费补缴工作,并制定完善了印花税统计申报工作流程。

第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足方面。

(一)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8.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的问题。制定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清单,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修订升版《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台账,坚持在“第一时间”组织好“第一议题”的学习,及时学习传达集团公司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运用“学研创落”工作方法,围绕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研究院中心大局等开展深入学习研讨,建立共性台账并将重点任务纳入JYKJ体系督办落实。实行“零报告”机制,每月在党委会上报告贯彻落实举措的推进情况,召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落实、再提升专题研讨,推进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制定印发《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二是针对党委没有按要求每半年听取、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行动项,明确将党委每半年听取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写入文件,强化工作执行。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写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将党委委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内容,确保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修订升版《党委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及时调整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党内分工,抓实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9.针对个别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党委班子指导分管领域和联系点工作少等问题。已对党委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定并发布《党委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管理规定》。及时调整并发布了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党内分工及齐抓共管分工。建立了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台账,2022年9月下旬向支部了解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同时把报告“一岗双责”情况要求纳入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个人对照检查内容中。

2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党委定期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汇报,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2年,通过部署会、推进会、党建工作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基层工作进展,通报完成情况,及时提醒、督导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建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督导机制,通过发布月度重点工作提示单、党建工作沟通会等形式,强化对基层党支部的服务力度,把年底检查前移为平时的指导。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加大党建考核在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比例,考核结果与各级党组织书记、各部门、科研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综合业绩考核挂钩,按照10%的权重纳入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得分。二是针对巡视抽查发现电站公司、科技及经营管理中心等党支部,未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问题。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全面自查,督促相关党组织及时建立“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动项落实情况跟踪表”,并在2022年底党建考核反馈中,对各支部开展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再提醒,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21.针对抓政治巡察工作有短板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中央研究院巡察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党委对2019年以来的巡察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回顾反思,针对巡察工作开展不规范、巡察质量不高、成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提升党委巡察质效工作方案》,全面系统总结巡视组在巡视期间、集团公司巡察工作督导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和介绍的良好经验,从提高党委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规范工作程序、注重成果运用等四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并明确了具体行动项,以巡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22.针对“大监督”统筹协同性不够强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已将“大监督”事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建立工作行动项一体推进。结合2022年度综合计划年中调整工作,及时提出调整申请,将“大监督”工作纳入综合计划。组织“大监督”成员单位学习集团公司大监督工作手册内容,深化对发挥“大监督”协同配合作用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大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大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通过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有效协调企业内部各监督主体统筹开展职能监督、协同监督、再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作,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大监督”联席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度监督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大监督”计划。

(二)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3.针对纪委执纪审查实践能力不足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执纪审查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展了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评查工作,对2020年1月以来各类问题线索及立案案件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材料文书、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进行自查,发现问题2项,制定优化措施2条,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同时建立了纪检部门周例会学习机制,开展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交流,不断加强纪检干部理论武装,提升业务能力。

24.针对群众监督力量相对不足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群众监督力量相对不足问题。再次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在全院范围进行公开,根据党组织机构调整情况及时增补纪检委员,制定了《党风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党风监督员不再由纪检委员担任,聘任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

(三)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还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5.针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还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7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研项目等领域常态化监督机制不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落地执行有差距的问题。加强对集中招标、公开竞谈及公开询价采购现场监督。加强合同执行监督力度,重点审查合同倒签、用印、变更等问题,定期跟踪合同履约情况,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增加知识产权岗审批节点,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对易发生应招标未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行为的事项进行预先提示提醒。加大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查力度,更新采购及服务类等常用合同模板。梳理讨论财务风险管控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财务风险管控工作。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对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学习,制作并及时更新科研采购、合同签订流程图和采购风险提示手册。对重点领域专业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监督提醒。强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重点对科研进度及经费管控进行把关。科研机构内部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梳理课题年度经费列支情况,并定期跟进经费支出情况及经费执行率。二是针对二期项目重点风险管控的问题。重点关注基坑支护、施工图概算、预算等项目招标采购及合同审核,梳理形成基地二期项目风险分析报告。对基地二期招标投诉举报事项进行核查,编制核查报告,报送集团公司。编制发布了《国家电投集团科研创新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二期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要素,并根据二期项目实际不断优化。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项目综合计划》等项目内控管理程序文件13份。制定二期项目审批事项建议方案,详细梳理二期项目各类事项,提出分级分层审批建议。

(四)关于作风建设还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6.针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个别接待和陪餐人数超标准的问题。对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央研究院相关条款规定,梳理修订了《中央研究院本部人员和三级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规范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要求,进一步合理确定所属单位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格规范执行,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履职待遇管理制度。调整业务招待活动的餐费标准,调整后的有关标准与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中业务招待活动的相关餐费标准一致。对接待类型进行调整,取消内部工作餐,将接待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人员归为“其他公务”。完善部门就餐卡的使用及结算管理环节,修改《部门就餐卡使用台帐》,增加每笔消费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作为结算报销支撑材料。本次调整规范了接待用餐审批流程,同时有效杜绝了接待和陪餐人数超标准。二是针对个别差旅费、培训费漏登记问题。重新梳理领导履职待遇相关台帐,经核实,有三笔费用漏登记。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现已将领导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季度核查工作项。三是针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中央研究院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编制关于完善业务招待管理的通知及关于执行完善业务招待管理通知的说明,通过通知公告、协同办公、群发布的形式传达给全体员工了解学习。建立业务招待费管理员“电投壹”工作群,加强交流监督。

27.针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在谈话中干部职工反映,有的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部门间支持协作力度弱,有推诿扯皮现象的问题。党委开展了深入核查,发现主要是科研经费相关制度内容不相容,相关部门职责界限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困难。针对此项问题,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讨科研预算、经费执行、科研管理等制度建设与执行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制度,明晰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压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针对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集团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不力,漠视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及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不作为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征集意见建议、现场调研、集中自查、定向抽查等方式,共发现问题3项(包含巡视指出的1项问题),分别是“各个管理部门相关信息缺乏共享,存在一个项目向多个部门多重汇报进度,多重提交材料的现象”和“个别规章制度使用率低,制度内容已不适用”。目前已对需要收集的承担集团公司重点任务、出资企业经营发展、月度例会重点任务等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归口进行管理,避免相同工作多个部门重复索要材料情况。对《退居二线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进行废止。

第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8.针对党委促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党委促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党委进一步加大对转型发展、企业治理、科研及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落实力度,研究把握专业公司和技术总成单位角色定位,将电站中心拆分成立综合能源中心,成立总体技术部,在大客户开拓、新能源+、新兴产业等方面的集成创新、协同创新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厘清董事会、党委、经理层权责边界,配套升级相关制度,构建了“1+4+9”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全力推进集团、中央研究院重点工作任务落地,推动源网荷储、CASE、规模化风光离网制氢项目、先进重型燃气轮机故障识别和健康管理技术研究、二氧化碳捕集耦合电解制氢技术研发、数字孪生技术研究等,推动完成新能源公司股权转让,实现C-HJT电池技术成果转化。制定党委“创新驱动 落地见效”实施方案,建立党委重要事项、决策部署督办落实机制,将“决”“研”“落”三类重点工作任务纳入JYKJ体系跟踪督办落实,强化督办管理和责任落实。二是针对面对复杂问题缺乏破解措施的问题。通过组织召开党委各类会议,深入研究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关键点问题,分析现状,破解难题,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拓展“双通道”,建立专家晋升通道,制定一流人才队伍建设方案,优化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参股公司管理,成立参股公司规范管理和业务提升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修订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建立起投资参股公司及外派董监高的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部署工作的落地,党委围绕雪炭行动、新兴产业等集团部署任务召开多次专题会研究,制定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进四个清单,新兴产业、大客户研究报告,推进任务落实。围绕安全生产、“三再”活动、客户需求分析等主题开展“学研创落”,研讨形成行动项并纳入JYKJ体系督办落实。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不够深入的问题。2022年9月,党委规范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问题,认真起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经党委书记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巡视办审查。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直接中肯、坦诚实际的提出批评意见,达到了会议预期目的。

(二)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0.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5项,制定整改措施5条,已整改完成3项问题、3条措施。

一是针对党委统筹谋划不够,未研究一流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问题。制定发布《中央研究院一流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涵盖人才战略布局、干部队伍建设、领军人才培养与引进、新兴产业骨干人才引进、重点人才工程建设、人才发展机制改革以及激励保障体系完善七大领域工作目标和行动项。下一步,将根据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优化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修订中央研究院人力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针对未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和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机制的问题。制定《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方案》,建立了优秀年轻干部库,不断推进干部人才梯队建设。目前在库干部人数为6人,计划2023年补充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扩大在库人员数量。有意识的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联合培养工作、建立平时档案、加大使用力度等方式,加速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有效推动事业发展。已制定《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方案》,建立了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库,目前在库人数18人。2023年将结合重点任务和揭榜挂帅工作,继续补充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库人员,完善人才入库、培训、使用、评价等机制,助力中央研究院科技创新工作。三是针对缺乏领军人才的问题。根据《集团公司专家体系建设工作指引》,中央研究院可内部组织开展集团公司领军工程师选聘工作,根据战略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选聘优秀人才担任集团公司领军工程师。在中央研究院领军创新人才领导小组确定的战略领域,通过人才猎头、专家推荐、广发招聘公告等方式,开展领军人才寻访工作,组织目标人选调研和面试工作。2023年,通过国投人力等5家知名人才猎头机构推送创新领军人选50余名,组织面试近10场,部分人选有入职意向,正在开展深入对接,确保高质量引进领军人才,为中央研究院科研创新提供人才保障。四是针对缺乏经营管理人才问题。组织筛选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在研市场化项目负责人作为经营管理人才储备库成员,并实行人才库动态管理,首批入选的经营储备人才共11名。后续将通过增加项目实践、培训锻炼等方式,加快经营管理储备人才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经营管理人才,不断壮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同时,经管中心成果转化与对外投资部承接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为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并有针对性组织人员参加成果转化、投资管理等专业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五是针对缺乏政策研究专家问题。修订发布《劳务费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了柔性引才工作机制。总体技术部(专家委办公室)科技情报研究室具备专业的政策研究与解读能力,是中央研究院政策研究的重要力量,政策研究成果数量不断增加,能够为科技创新方向提供指引。目前,正在持续开展政策研究专家目标人选的调研工作,拟通过顾问专家、项目合作等方式多渠道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计划通过柔性引才的工作机制,引进急需的政策研究专家,依托中央研究院专家委开展工作。

3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干部考察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偏窄问题。已在后续干部考察工作中,扩大人数较少的部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确保选用的干部是群众公认的,提升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巡视反馈意见至2023年3月,共选拔任用中层干部13名,已将考察范围扩大到考察人选的相关部门,谈话人数均不低于10人。二是针对党委会讨论平级调整干部任免未执行“一人一议”程序问题。党委严格执行干部任免“一人一议”的要求,与会成员对每位干部的任免事项,逐一发表明确意见,确保讨论充分、民主集中,干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32.针对对社会招聘工作重视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4项,制定整改措施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招聘条件较宽松,部分岗位应聘条件对原任职级的年限无要求,低于中央研究院内部竞聘条件的问题。已进一步严格要求社招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年龄等。按照内部选拔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参考集团公司和其他二级单位做法,明确和提高了社会招聘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确保外部引进的干部标准更高,避免“外松内严”的情况。二是针对本部缺少面试过程管控问题。现已严格审核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在面试前审核各部门拟面试人员名单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并责成人力资源部门全程参与各单位的人员面试工作,做好管理监督。三是针对面试工作不严肃,院领导基本不参与面试,影响招聘的权威性和引才质量问题。党委立行立改,社会招聘的初次面试由部门负责人或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评委数量不低于4人,二次面试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副总监及以上非常设岗位招聘面试由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参加。四是针对社会招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对集团公司关于人员招聘的制度和各项规定细则的学习研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修订发布《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了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程序,增加中层管理人员招聘条件、面试环节具体工作、对所属单位招聘工作的管理流程等内容,促进管理提升。

33.针对专业技术通道岗位评聘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专业技术通道岗位评聘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7月以来,中央研究院副总监评聘工作已开展了岗位胜任能力认证工作,由集团公司指定的人才评价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进行评定。通过严格评聘程序,确保聘任的技术人才是干部群众和专业人才评价机构都认可的,不断提升选人用人满意度。固化工作流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发布《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评聘部门副总监级及以上人员由集团公司指定的评聘机构组织能力认证,明确职能部门副总监级以上岗位职数限制,规范了部门副总监级以上非常设岗位评聘资格及流程等。

34.针对组织机构设置较随意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中央研究院组织机构设置较随意的问题。按照集团公司制度要求,对新成立的总体技术部和拟成立的青岛青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履行了请示和备案程序。在后续工作中将根据中央研究院发展战略、布局和管理需要,对设立、调整、撤销的内设机构、三(四)级单位等,向集团公司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并按照集团公司批复执行。修订发布《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对专项机构、内设机构、三(四)级单位、项目公司、监督检查职能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增加组织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内容,为组织机构合规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并推动现有问题彻底解决。

(三)关于党建工作仍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5.针对党建工作仍有不足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够等问题。党委组织开展了系统学习,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深刻领会,夯实谋划党建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政治根基。系统梳理党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修订党建制度10余项,建立了季度、月度党建工作会和月度党建工作提示单工作机制,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到基层党支部。统筹干部管理与任用,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谋划一流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兴产业、综合智慧零碳电厂等专项工作,招聘135人。优化党组织机构,调整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做好巡视整改,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巡视整改方案,制定197条措施,推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视问题真改实改,切实提高中央研究院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党建整体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二是针对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开展“百日竞赛”活动,设立技术猎头、开拓先锋等四项赛事,推动发挥全体党员力量,挖掘新技术、开拓新市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融入科研工作,发挥党建联建共建作用,围绕CASE项目、智慧矿山项目,与云南国际、内蒙古公司成立联合党员突击队,联合推进各项研究任务。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融入重点任务,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特色”创建活动,各党支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成立14个党员突击队,28个示范岗,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地。开展“试跑”活动,推动职能部门党支部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支持重点任务落地。推进党建工作融入转型发展,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我与四个转型”大讨论,查摆自身、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差距,制定行动项,推动“四个转型”在中央研究院落地见效。以“未来”云上沙龙为载体,召开8次全员讨论,邀请中央研究院专家骨干围绕储能、新能源、大客户等转型发展各领域问题开展交流,汇聚众智、共谋发展。

36.针对对党建考核认识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考核力度不够、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的问题。制定《中央研究院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党建考核约束比例。同时,加强对党总支和党总支书记的考核。针对党建考核没有纳入综合业绩考核项问题,2022年度党建考核中,优化党建考核在综合业绩考核中的应用方式,将各级党组织党建考核成绩,按照10%的比例,纳入党组织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委员年底个人综合业绩考核成绩进行兑现,强化考核成绩的应用,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37.针对党支部选举不符合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党支部选举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修订发布《党支部工作规则》,并做好制度宣贯,规范基层党支部选举相关要求和流程。严格执行支部书记预备人选必须党龄满一年的要求,对1名党龄年限不满足规定要求的支部书记进行调整,不再担任支部书记职务。同时,严格审查新成立党支部、调整党支部的书记、委员的选举文件及材料,确保选举程序规范、候选人符合条件。

38.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1项,制定整改措施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并发布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工作清单及工具包,明确基础工作流程及要求,制定工作模板,推进支部基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举办2022年度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运用党建+心理学,开展党史教育、主题党日策划、谈心谈话技巧等培训,加强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梳理失联党员信息,按照党员管理相关规定,研究决定对8名失联党员处以停止党籍、脱党除名、限期转出的处理,并跟踪限期转出党员的后续处理工作。制定并发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党员管理,在制度中明确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为支部评优评先候选人。

第四,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一)关于整改责任不严不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9.针对整改责任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2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党委结合此次巡视立行立改,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方案及落实措施。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向下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组,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进展。党委委员分别牵头制定巡视整改各项措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改材料审核后签字确认,有效保障整改措施对症,整改落实见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积极落实整改。二是针对纪委监督不到位问题。在此次巡视整改方案制定中,明确组建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工作组,纪委办落实日常监督任务。制定落实双周汇报、整改通报、任务监控、专题会商、过程监督、整改销号、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定期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在周例会、月度例会上对整改工作进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提醒20余次;建立“监督工作台账”把控整改进度。建立“需联合推动事项表”,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建立“销号审批单”,已完成的整改项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还需报监督工作组及整改工作组审批,加强了整改过程和整改落实的监督把控。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行动项加强监督,并将巡视发现问题纳入2023年度监督工作行动项进行监督。

(二)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0.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此项问题分解自查问题4项,制定整改措施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巡视和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未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层次查找原因的问题。组织开展了规章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工作,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对与新形势、新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对已不适用的制度予以废止,优化调整制度废止、制订、修订计划清单。组织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充分提高各单位对开展此项工作的认识,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全面梳理,拟新建制度33部,升版制度63部,废止制度2部。截止目前,已新建制度22部,升版制度28部,废止制度2部。二是针对未对发现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筹,更加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举一反三”,新发现问题19项,进一步新建制度8部,修订升版制度25部。三是针对未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的问题。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将约谈问责纳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清单内容,修订《廉政谈话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构建以政治监督为总览、党内监督为统领、职能监督为牵引、专项监督为驱动、群众监督为支撑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开展内部审计“回头看”,强化对以往发现问题的检查和问责。针对此次巡视整改,建立了“双周汇报、整改通报、任务监控、专题会商、过程监督、整改销号、请示报告”等七项工作机制,对整改不力,整改效果不强的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涉及违反“零容忍”问题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四是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解决,重过程、轻实效,致使同类问题屡改屡犯的问题。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协调联动推动会,逐项问题分析,逐个责任明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项,破解了“遗留”多年的科研经费超支管理“难题”。同时已将巡视整改事项纳入院综合计划和重点任务,加强整改日常跟踪,进一步推动了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央研究院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巡视整改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巡视指出问题,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持续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动中央研究院创新发展。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涵,更加自觉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以“两个维护”为根本,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遵照党章党规,深化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提升党委班子的政治能力和政治定力,更加自觉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强化风险防控,从思想上根本上带动引领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规,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和水平。

(二)继续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抓落实求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将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推动中央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契机,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的34项问题,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深化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对科技创新助力‘2035一流战略’落地落实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SPI与JYKJ运用结合不紧密”“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不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足”“对所属单位经营管控不够有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6项尚未全部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挂图作战”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健全巡视整改问责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约谈报告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和具体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红脸出汗,解决问题,加强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管长远、治根本制度体系。

在深入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特别是集团公司党组要求、群众关心的问题,比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学风研风建设,开展“为科研人员减负”和“微权力”靶向监督,坚持边整改边查找问题,边整改边总结经验,边整改边突破弱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反复。通过巡视整改,加强了制度体系建设,新建、修订制度50部;规范了工作流程,以权责清晰的工作流程审批,确保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不断完善风险内控体系,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中央研究院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

坚持定期审议、调度巡视整改,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和要求抓规范、促提升,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直面制约中央研究院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加大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力度,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推进中央研究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集团党组关于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部署,以“真信、真干、真成”促进新兴产业落地,充分发挥中央研究院科技创新优势,从体制机制建设、技术支撑及引进、政策研究以及示范项目对接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持续发挥先导层的引领作用,为集团公司提出新的专业方向、未来创新方向,扎扎实实推动改革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形成新的领先优势,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为集团公司实现“2035一流战略”,贡献中央研究院的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央研究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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