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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日期: 24.04.22

根据国家电投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6月7日,国家电投党组第五巡视组对广西公司党委开展第一轮常规巡视。8月8日,国家电投党组第五巡视组向广西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广西公司党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高标准严要求组织整改落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底,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全面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广西公司党委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协调、问题整改、督促落实等工作。建立公司党委高位推动、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跟踪监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办公室联系协调的协同整改机制,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听取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对照材料,深查细照,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一把手”带头改,以上率下抓落实。党委书记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整改负总责,坚决做到“四个亲自”,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带头攻坚破题。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并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

(二)迅速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整改。

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8月24日,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讨论专题会,将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为50项具体问题,制定147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8月29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审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表,全面部署安排整改工作。10月23日,召开公司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集团公司党组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中期督导会议精神,对标对表集团公司党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问题整改措施。组织召开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机制,创新工作方法。

一是建立专题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跟踪整改成效,研究会商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针对个别推进进度滞后、整改困难、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的整改任务,整改办会同主责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建立月度通报机制。每月在生产经营例会上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协调解决和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建立效果评估和闭环管理机制。在综合办公系统上线巡视整改问题销号审批流程,各责任部门开展自评,具备销号条件后发起销号流程,整改办开展评估,提请分管领导、党委书记逐级验收审批,整改效果不达预期的决不放行;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予以督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四是创新方法、优化方式,党委书记坚持靠前抓、全面抓,提出巡视整改“四要素”工作法推动巡视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优化,补齐管理短板。

(四)强化督导落实,提升整改质效。

一是研究制定公司党委重点关注事项清单和党委委员牵头整改事项清单,将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党委重点关注事项,推动党委委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二是针对重点突出问题,督促建立专项整改工作台账,注重任务节点,定期开展督导落实。三是将巡视整改与集团公司审计整改结合起来,统筹整改标准,对违规问题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已落实追责39人次,其中:16人次扣罚绩效,扣除金额182411元;13人次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程序,严肃处置巡视整改移交问题线索1件。四是纪委扛起监督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责任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实时掌握整改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监督提示函,提出整改意见。

(五)注重标本兼治,推动企业发展。

集中整改期内,全面评估公司系统现有制度建设情况,推动理顺工作机制、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制修订制度共计25项,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3月31日,巡视反馈3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8项,剩余3项,整改完成率为90.32%;50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6项,剩余4项,整改完成率为92%。通过巡视整改,广西公司上下围绕“立足广西  面向东盟”,全面推进集团公司“2035 一流战略”在桂战略落地落实的思路更加明确,企业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政治生态不断向好。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集团公司党组重要战略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研讨不深入”问题。一是2023年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读书班)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3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行业和集团公司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集团公司领导与广西自治区领导会见和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讨,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42项。二是围绕国家及广西自治区关于“新时代壮美广西”“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要战略部署,完成多项专题研究报告,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助力集团公司在桂发展目标落地落实。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公司党群部立即与党委办建立了沟通联系常态机制,及时通过“智慧党建”系统掌握“第一议题”重点联学内容,并将其纳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二是落实集团公司下发的“第一议题”重点联学要求,2023年通过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22项“第一议题”重点联学内容,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131项,并抓好跟踪督办。三是结合2024年工作,建立“中心组学习+讲党课+大讲堂”长效机制,公司主要领导结合上级党组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新兴产业、国际化、融投业务等公司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面向公司系统讲授专题党课,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入融合。四是聚焦“学习主题、研究深度、创新实效和落地成果”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策划,围绕公司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确定专题研讨主题,在专题研讨的基础上形成落实举措,定期跟踪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学研创落”整体策划,推进落实举措转化落地。五是编制印发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围绕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十四五”规划和JYKJ重点任务,以及广西自治区发展大局、公司转型创新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形势政策和国情企情教育。六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聚焦“推动新兴产业落地、国际化发展、融投业务、安全生产”等分管领域工作完成专题党课宣讲,把宣讲与形势任务教育有效贯通,推动干部员工转变观念,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七是公司本部党支部均已结合第一批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绿色、创新、融合  真信、真干、真成”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深化对集团公司和公司新理念、新要求的理解认识。

3.针对“党委前置研究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将“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等事项纳入党委前置研究范畴,并重新梳理公司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审定事项、党委前置研究事项。二是编制并发布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梳理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并纳入党委前置研究范畴。三是按照公司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及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公司党委工作规则议事清单,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前置研究工作。

4.针对“推进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有欠缺”问题。

(1)关于“桂林、钦州区域分公司与项目公司职责界面不够清晰”问题。一是在桂东、桂南、桂北区域公司开展一体化管控情况座谈,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厘清区域分公司与项目公司职责界面。分公司设党委,履行党委职责,统筹区域内对外联系工作;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工作。二是健全区域分公司与项目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完善所属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经理层建设。三是结合公司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调研结果,印发《关于优化所属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指引》,分析公司区域一体化管控模式下法人治理存在问题,并提出优化方向及具体措施,包括由区域分公司牵头梳理分公司及项目公司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四是桂林、钦州区域分公司及项目公司制定或修订了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明确由分公司党委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以及项目公司各自治理主体的决策事项清单。

(2)关于“长洲水电公司董事会代替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并印发施行,明确公司对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审查或备案管理要求。二是制定所属单位“三会”议案审查管理办法并发布实施,明确审查要求及程序;制定“三会”议案质量管理考核指标,并纳入公司2023年所属单位综合业绩考核评分细则,明确提交会议审议事项错误作为考核事项,提升所属单位“三会”议案质量。三是所属单位长洲水电公司组织学习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

(3)关于“检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未按要求分设”问题。经公司2023年第12次党委会研究决定,通过进一步使用的方式,由1名现任检修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改变其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的情况。今后将加强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

5.针对“推进落实综合智慧能源和境外项目‘千亿’目标差距较大”问题。

(1)关于“战略转型主动性不强,对国家和广西‘双碳’政策研究不够深入,对传统集中式项目开发模式存在路径依赖,发展方式单一,域外项目开发和项目并购尚无实质性突破”问题。

①以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为统领,以集团公司“四个转型”为导向,深入推动公司转型创新发展。一是构建“区域管控+专业管理+场站长负责制”的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全生命周期标准成本体系;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强化工效联动,优化经理层成员考核管理,强化全员岗位绩效管理,实现贡献决定薪酬;积极盘活人力资源存量,精准规划补充增量,建立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长效机制,完善一线项目团队激励晋升通道,充分激发个人与组织活力。二是促进清洁能源就近消纳,聚合用户侧资源,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产业。2023年新获取钦南区临港工业园(金窝)78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指标。三是成立新兴产业部、科技创新部、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机构)、专业化平台公司——南宁曙能公司以及与广投集团联合成立广西低碳研究院;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财务数字化平台、综合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平台(虚拟电厂)建设。

②强化政策研究,适应国家、地方和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发展战略前瞻性和项目投资决策风险防控能力。一是组织对国家、自治区、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最新政策进行解读和宣贯,提出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二是成立公司政策研究工作组,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制定计划,提出符合实际的可量化、可操作落地措施,2023年公司完成政策研究稿件超30篇,其中《广西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12篇政策研究稿件获集团公司采稿。三是推动敏感政策走向。及时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政策与集团公司、兄弟单位和其他能源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发挥各自优势,降低政策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政策反馈意见,以及与电力中央企业联名上报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广西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身份自愿选择进入电力市场的请示》部分意见受广西自治区政府采纳。

③优化公司发展模式,多措并举拓宽发展渠道,积极稳妥开拓新能源市场。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累计锁定超500万千瓦项目开发权;依托广西低碳研究院推动研究广投来宾铝厂低碳智慧园区建设大容量分布式光伏直流接入电解铝集成示范项目;与地方企业、新能源上下游产业等单位对接,积极谋划自治区陆上新能源竞配项目合作。

(2)关于“截至2023年4月末,已投运及在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仅4.68万千瓦,未能对公司转型发展形成有效支撑”问题。一是成立新兴产业部、技术中心,为推动用户侧产业发展、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落地奠定基础。通过印发落实《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范开展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管理工作。二是开展综合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平台(虚拟电厂)建设,将接入冷库、中央空调、充电桩、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换电重卡(换电站)及储能等可调负荷。三是完成集团公司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广西会战方案及考核激励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广西会战调度会。四是已将2024年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JYKJ考核目标下达给各所属单位,其中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新增装机10万千瓦,通过立项、投决、开工、投产四个节点目标进行督办和考核。

(3)关于“境外项目开发资源投入不足,项目开发专业化能力和项目经验欠缺,未能有力应对新冠疫情、地缘政治、地区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项目尚未落地”问题。

①广西公司主要负责人带队赴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调研,形成了调研行动项,并召开国内公司国际化发展专题会,会上明确进一步优化境外项目开发支持体系,制定方案举全广西公司之力推进境外项目开发。

②针对项目开发资源投入不足问题,公司党委研究加大了境外项目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境外市场开发人力资源投入,目前广西公司专职从事境外项目人员20人。二是加大境外项目开发方式研究和支持力度。2023年立项储备7个项目,是过去3年立项储备之和的两倍,注册成立印尼、菲律宾国别投资平台公司,正在开展印尼及菲律宾项目公司注册,同时正在准备柬埔寨国别投资平台公司及项目注册准备,为下一步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及深耕国别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为进一步调动国际化市场开发积极性,公司研究出台了市场开发激励机制,对国际化市场开发人员进行了差异化激励。

③针对项目开发专业能力和项目经验不足问题,一是大力开展社会化招聘工作,招聘5位具备国际化经验的市场开拓人员并分别安排在印尼、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国别市场常驻。二是加大属地化人员招聘,已在印尼、菲律宾招聘7名属地化人员,在扩大“朋友圈”的同时有效防范政策合规风险。三是大力与所在国当地企业合作,扩大优质项目资源获取及项目推进力度,目前仅在菲律宾跟踪推进的项目已超过7GW,拟储备立项的项目超过1GW。

④进一步优化境外项目开发规划,明确目标节点,实现规划引领,推动东盟项目在建一批、投产运行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

⑤针对重点项目推进落地,新兴产业一期换电重卡项目正式落地印尼青山韦达贝园区,项目于2023年12月8日正式开工,2024年2月首个换电站正式投产运行。同时正在开展印尼、柬埔寨和菲律宾新能源项目投资决策工作。

6.针对“SPI、JYKJ、SDSJ管理工具运用不到位”问题。

(1)关于“未对战略规划目标逐级细化分解,且未进行执行情况评估”问题。一是优化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完成公司“十四五”规划优化实施方案并上报集团公司。根据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组织编制公司2024年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做到JYKJ与规划目标有效衔接。二是制定了公司发展规划优化暨五大产业规划目标并上报集团公司,形成“五大产业”落地措施,明确了“五大产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及重点任务。三是梳理总结了公司“十四五”前期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及时掌握各大央企在桂发展动态,分析公司“十四五”后期面临的发展形势,对广西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展开预测,形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

(2)关于“JYKJ管理体系相关指标设置不合理,靶向吸引和精准激励力度不够”问题。一是针对考核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对JYKJ管理体系相关指标设置的意见,在调研报告针对有关意见提出专项整改措施。已调整年中JYKJ方案,追加新兴产业指标任务,有效引导所属三级单位强化新兴产业管理。二是修订完善了所属单位2023年综合业绩考核细则,增加综合智慧零碳电厂的考核权重,促使各单位将工作重点聚焦在完成公司关键指标上。已于2023年8月正式启用修订后的考核细则,有效减少考核规则设置不合理导致的争议事项。三是调整增加年度、季度关键指标考核权重,提升靶向吸引和精准激励力度。

(3)关于“2022年12项重点任务未完成节点目标,6项登高任务及4项揭榜任务均未完成”问题。一是优化重点任务管理。已将2022年未完成的任务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且合并、融入到2023年重点任务中,形成了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新能源项目EPC管理等任务,推进项目有序建设。二是修订重点任务管理办法。强化过程管控,建立重点任务预警分析机制、重点任务动态调整机制,增加重点任务月度考核。严肃重点任务考核,重点任务的延期、销号、免考核申请均提级至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打通重点任务评选奖励通道,制定揭榜挂帅指引。三是2023年重点任务53项,其中针对电价下行、工程建设、综合智慧能源方面工作,动态调整了3次,新增了“提升公司风电、光伏项目经济测算、可研评审整体能力,发挥技术中心支持作用”等任务。

(4)关于“用于项目开发、增发电量、科技创新类的专项激励占全年工资总额不足2%”问题。

健全考核激励管理体系。一是制定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按照所属单位当年三副牌的考核指标、所占权重及挂档情况,以及“效益决定、效率调节、水平调控”原则,合理确定各单位工资总额预算,年末按考核结果确定工资总额。二是专题研讨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将“效率决定用工”的管理要求纳入所属单位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以劳产率增长10%为标准确定人工效率调节系数。三是制定SDSJ专项激励方案,奖励力度根据指标排名程度累进,激励所属单位“进位赶超”。建立即时奖励、专项激励、揭榜挂帅奖励及重点任务评选奖励四条激励通道,发布公司揭榜任务7项,发布安全生产、人才引进、工程投产专项激励方案。四是充分下放考核分配权,按照“谁管人、谁考核、谁分配”原则,充分发挥直线经理作为第一人力资源经理的管理责任,强化“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导向。五是完善一线项目团队激励晋升通道,发展、工程、生产领域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通过公开选聘产生,以绩效合约明确责、权、利,其中,项目发展团队主要考核项目容量和开发质量;工程建设团队主要考核“四大控制”,生产团队主要考核场站“安全、生产、经营”三大责任,实现“指标扛起来、贡献做出来、奖金挣出来、位置干出来”。项目经理拥有团队成员选择权、考核权、薪酬分配权及费用支配权,绩效薪酬根据项目进度、质量计算发放。

(5)关于“对标管理有欠缺,新兴产业和境外项目相关指标未纳入SDSJ管理体系”问题。一是编制发布了公司对标工作制度以及2023年对标工作方案,明确了对标管理工作职责,为公司对标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二是将对标纳入公司经济运行分析管理体系,在公司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就对标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已于2023年9月初优化了公司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召开方式,10月起按调整后的方案组织会议,并形成相对固化的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机制。三是自2023年10月起,公司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按照五大产业板块分类,收集整理了新兴产业和境外项目等信息,已形成常态化的报送模板。

7.针对“科技创新能力有欠缺”问题。

(1)关于“创新基础薄弱,科技创新部力量配备不足,新成立的广西低碳研究院人员配置不到位,创新职能和成效尚未显现”问题。一是通过内部调剂、外部引进等方式配备科技创新骨干力量。科技创新部与广西低碳研究院为一体化运作,现全职员工7人,公司数字化中心已调整为科技创新部负责指导管理,同时计划2024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6人,拟配备13人充实科技创新部和广西低碳研究院。二是联合自治区有关科研机构,整合用好中央研究院、国核电力院等集团各方力量,通过技术共享等方式,在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及源网荷储等方面布局了一批科技项目。包括与广投集团开展大规模分布式光伏直流接入电解铝关键技术研究;开展风机防凝冰技术研究,优化叶片电热除冰系统防雷设计;选择5个项目申报广西自治区2024年重点研发计划,成功获得2项,实现公司省部级科技项目零的突破。

(2)关于“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有差距,2022年15项科技项目均为生产运维类,对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支撑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已完成海上风电智慧化场站建设方案编制,构建5G+智慧工地系统,纳入海上EPC Ⅱ标段建设内容;根据集团公司智慧场站建设指导意见,成立公司智慧场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可靠、安全、提效、降本”和“集中监控、区域维检、无人(少人)值守”原则,以“智改数转”推动公司存量提质、增量做优,达到“本质安全和劳动生产率双提升”的目标。钦州海上风电智慧场站、坵坪风电场智慧场站建设方案已完成评审。二是开展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究,综合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平台(虚拟电厂系统)已完成合同签订,正在实施;园区级智能微网系统项目方案已完成编制,并经公司第8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已启动招标流程。三是聚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公司科技兴安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科技兴安目标、具体工作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并经公司第10次总办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按照方案逐步开展2024年科技兴安项目立项工作。四是聚焦创新价值实现,优化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已完成科创板块在“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优化工作,着重从与五大产业板块的创新发展融合角度出发,将“创新发展”作为独立板块进行规划。五是结合广西公司产业特点,引进中央研究院光伏直流接入电解铝技术成果,目前大规模分布式光伏直流接入电解铝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8.针对“新兴产业推进落实有差距。对工商业大客户需求研究不到位,尚未形成适应地域特点的用户侧典型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增量配售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转化、融投等新业务未取得实质性突破”问题。

(1)加强对工商业大客户研究,探索典型应用场景。公司大客户拓展初具规模,累计签订合作协议超过40万千瓦,重点包括玉林市北流轻工产业园、梧州翅冀钢铁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广西雄基钢结构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等。

(2)推动工商业典型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一是积极对接临港沿边产业,签订合作协议,构建虚拟电厂平台,聚合可调负荷。二是推动工商业典型场景建设。依托长洲岛、泗州岛优越地理位置,围绕能源供应、能源消费及能源网络,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以储能、充电桩等灵活调节单元,打造长洲水电公司零碳智慧示范园区项目,项目已开工建设。推进在钦北防探索开展微风风机直供电、风光储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落地。

(3)积极布局平陆运河经济带,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落地。一是布局平陆运河经济带清洁能源走廊。开展平陆运河沿线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以经济带丰富的风电和光伏资源为基础,与广西平陆运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携手推进绿电交通、绿色园区、绿色经济带,提前布局沿岸产业。二是增量配售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积极与钦州市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局、中马控股集团、平陆运河集团等单位对接,推进钦南区金窝工业园、灵山陆屋工业园、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等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其中以增量配售电为基础的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取得批复。2023年10月24日,广西公司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钦州市钦南区临港工业园(金窝)源网荷出一体化试点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4)完成公司绿电转化实施方案。一是组建由广西公司、国核院分管领导为班长,技术及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绿电转化工作专班。二是完成《国家电投助力广西绿电转化产业发展推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报告》。三是已向钦州市发改委汇报公司绿电转化发展思路。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招商服务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广西钦州陆风制氢和10万吨/年甲醇储运示范项目。

9.针对“区域营销能力还有不足。营销信息化水平与广西区域电力市场高频次、短周期、合规化要求有差距。2023年3月坵坪二期、海洋一期及灵田项目因手工操作错误,导致结算电费扣减27万元”问题。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公司生技部发布《关于生产运营中心电量预测数据偏差问题的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考核处理。二是建立满足公司实际需求的现货辅助决策系统。2023年11月13日,已完成现货辅助决策系统部署开发,具备外网登陆条件。目前正在开展系统应用功能完善。三是科学规划营销力量,补齐营销队伍。已通过校招、向三级单位抽调等方式补充5人,确保营销力量与集团公司在桂发展规模相适配。四是积极参与电力营销培训,邀请中央研究院到公司开展座谈交流,到广东公司四会热电进行现场调研,编制并提交了提前布局应对电力现货市场调研报告。先后安排营销人员参加2023年电力交易仿真培训班、集团公司2023年第三期现货交易员跟班培训、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宣传视频培训、集团公司电力营销技能竞赛、广西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业务知识培训及研讨、2023年碳资产管理培训班、电力营销高能高潜人才培训班等,多渠道培养营销队伍专业能力。五是建立市场营销知识库、开发“每日一测”APP小程序,目前已投入使用。

10.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有差距”问题。

(1)关于“《境内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等重要职能管理制度缺失。《燃料采购管理办法》未及时废止,与现有业务范围不符”问题。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制度地图,全面评估现有公司制度,将《境内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等缺失制度及时纳入制度建设目录,督促职能部门根据制度评估结果和制度建设目录及时发布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境内股权投资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年中制度评估工作,组织各部门全面评估现有制度,已废止《燃料采购管理办法》等不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

(2)关于“现行制度2020年12月之前发布的超110项,占全部制度的39%,制度评估修订滞后”问题。

①排查制度缺失情况,解决制度完不完善问题。一是对照集团公司制度地图,组织全面评估公司现有制度,开展年中制度计划调整工作,对职能空白领域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发布《境内股权投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缺失制度。二是借鉴集团公司良好经验做法,组织本部部门梳理岗位职责与制度流程情况,查找无制度、流程支撑的职责事项,通过制度制修订工作,持续推动部门岗位、制度和流程管理体系健全。三是依据公司权责清单和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系统梳理清单事项与业务流程,进一步评估现有业务流程完整性,结合评估结果开展业务流程补齐完善工作,并为2024年制度评估修订提供依据。

②排查制度时效情况,解决制度有不有效问题。一是根据年中制度评估调整,废止《燃料采购管理办法》等16项不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二是2023年共制修订制度123项,其中2020年12月前发布制度数量降低至59项,占现行有效制度数量20.14%,后续根据有效性评估在2024年完成修订。三是对所属单位开展内控体系评价,查找制度设计缺陷6项(及执行缺陷33项),涉及决策、财务、合同管理等方面,督促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整改落实,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完善制度建设。

③建立制度管理机制,解决制度执不执行问题。一是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宣贯实施方案,编制学习宣贯计划,按月开展制度宣贯情况检查,制定考试考核机制。同时,在公司系统广泛组织参加集团公司“制度大讲堂”活动,持续推动干部员工形成学习制度的良好氛围,养成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将业务检查与制度检查相结合,在2023年开展合同检查和综合智慧能源授权管理情况检查时,对业务涉及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强化合规问题考核,推动制度刚性执行。

(3)关于“《保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印发公司保密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各类涉密审批表单及管理要求。二是组织对本部和所属单位保密业务人员进行保密管理业务培训,并对标密不当等典型事件进行通报。三是组织涉密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参加自治区保密培训及取证工作。

11.针对“工程项目合规管理不到位”问题。

(1)关于“15个在建新能源项目,14个未取得国土批复,6个未取得林业批复”问题。一是强化工程建设合规管理。对各在建项目合规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形成管理台账;对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公司现行的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于2023年修订,对开工手续的管理符合相关要求;每月对各项目合规手续办理进行统计跟踪,及时督促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组织各单位制定项目专题手续办理计划,选派综合能力强的骨干人员跟踪落实关键手续,并定期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三是林业手续办理方面:剩余殿堂二期、严关三期2个风电项目未办理完成;国土手续办理方面:已完成陆川光伏、龙滩风电等6个项目办理,其他项目正在积极办理。下一步工作:安排专人持续进行跟踪、紧盯各个审批环节,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殿堂二期、严关三期风电项目正在积极推进鸟类专题办理。陆屋一期、三隆二期光伏项目国土手续已报自治区国土厅审批;金紫山三期风电项目国土手续组件材料已根据桂林市国土局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正在重新发起流程;海洋二期风电项目国土手续正在组件上报;新庆光伏、铜镬风电、大岩山风电等项目均已发起国土手续审批流程。目前正在抓紧推进相关组件材料、前置手续的办理工作,持续紧盯各个审批环节。(计划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2)关于“2021年10月,27个新能源项目未按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即启动打捆招标”问题。一是完善制度规定。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修订并发布了公司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项目投资决策由公司审批的,应提供公司投资决策的批准文件;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应当提供公司决策机构(董事会/党委会/总办会/招标领导小组会等)决定启动采购的文件,方可启动采购工作,并在合同中将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等条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二是开展招标采购负向经验反馈。公司招标办主任及招标采购管理岗位相关人员在公司2023年第11次招标领导小组会就该问题专项检讨汇报。招标办在公司2023年第2次评标专家培训专题会上开展了负向经验反馈,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管理人员暨评标专家进行经验反馈。招标办、法规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风控合规联络员沟通会开展了负向经验反馈,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阶段审批管理程序,并加强招标监督过程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项目立项条件及前置程序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优化采购项目立项合规审查流程。发布《关于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要求。在招标文件审查流程中增加审查因素(对于未完成投决项目启动招标时应提供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启动招标的文件),持续优化各审查节点合规审查要素。四是已完成事项调查,并经公司2023年第12次党委会审议,印发《关于对原董事长毛国权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招标采购问题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的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责任追究。

12.针对“安全管理责任未压实。对承包商安全管控力度不够,安全问题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2022年6月灵川风电项目因安全用电、脚手架搭设等6类问题被集团公司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3月,对长洲水电公司开展安全督查时,发现个别同类问题重复发生”问题。一是加大承包商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把控承包商准入环节。将入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作为必要审查项目之一。严格要求承包商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等基础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承包商劳动合同签订等安全管理信息。组织各单位开展承包商专项隐患排查,严格排查承包商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编制可执行、可操作的《承包商安全管理检查清单》。二是加大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考核力度。针对集团公司督导检查发现长洲水电公司安全用电、脚手架搭设等6类典型个别同类重复发生的问题,对长洲水电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长洲水电公司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并报送追责情况,并纳入月度考核。三是对照个别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专项整改行动方案,并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公司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亲自部署整改工作,问题整改的质量和速度明显提升。针对长洲水电公司检修电源箱无明显接地标识等问题,组织长洲水电公司全面排查同类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同时各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15项,目前检修电源箱安全用电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针对长洲水电公司检修水轮机层搭设的脚手架部分区域缺少安全护网问题,组织长洲水电公司对脚手架重新验收,对相关问题立即整改。各单位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认真履行脚手架搭设验收手续,加强对脚手架使用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8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强化提升现场隐患问题排查标准。梳理以往检查发现的6类典型问题,制定发布公司典型安全问题清单和隐患排查手册。各单位应用典型安全问题清单和隐患排查手册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工作,现场隐患排查质量明显提高。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骨干培训班、地质灾害排查培训。开展安规、施工反措三十条、二十五项反措考试。六是将“日研判+周分析+月总结”风险管控、安全监督队伍一体化管理和施工作业许可票工作机制等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实践固化,并纳入公司新修订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制定各专业隐患排查年度计划,并由安环部督促执行。每年发布公司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和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行动方案,明确公司领导及安全总监带队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制定6类典型问题关联作业安全管控标准、程序,后续持续优化。

13.针对“生态环保风险较为突出”问题。

(1)关于“兴安风电严关三期、殿堂二期未通过鸟类调查报告评审,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已对其他在建项目鸟类专题办理情况进行排查,均已按要求取得;已完成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先决条件清单梳理,后续严格对照表单,严控项目开工;充分利用工程建设协调会等,持续宣贯集团公司“深前期、严开工、精建设”的管理要求,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入脑入心,转变思想意识、做细做实后续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督促桂林分公司成立工作专班,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加强与广西自治区动保处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专家审查意见,并及时落实相关要求。三是加强与广西自治区动保处的沟通,已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签订委托合同,督促、指导桂林分公司组织有资质单位开展现场候鸟迁徙观察,为鸟类专题评审提供支撑,结合专题评审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项目开发建设条件,目前正在完善鸟类专题报告,同时积极对接自治区主管部门明确报告评审后续安排。(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关于“钦州海上风电项目受‘白海豚活动通道’和‘双30’(离岸30公里以外,水深大于30米)政策影响,项目核准和建设存在较大风险”问题。一是多渠道加强与广西自治区各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已于2023年8月取得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核准批复。二是已在EPC招标文件中设置白海豚施工保护专项方案评分项,EPC已完成评标、正在公示;已取得农业农村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论证报告批复意见,正在积极跟踪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进展。三是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前JS、环评专题手续办理,目前,JS子专题已完成审查。2023年12月7日,环评报告已窗口函报生态环境厅申请技术审查。下一步工作:根据节点计划加快推进JS专题手续批复。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管理程序,加强与相关组织机构沟通,加快推进中华白海豚保护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制定并落实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切实践行绿色价值观及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计划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

14.针对“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

加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合规审查及规范化管理。已编制并印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子公司章程模板,统一规范出资企业章程规定;编制合资公司设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规范项目公司设立流程,防范法律风险;编制《公司境内参股投资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公司参股企业“三会”议案管理办法》《出资企业章程审查管理办法》,梳理公司境内参股投资项目立项、实施方案决策及参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及工作流程,积极解决“参而不管”问题。

广西公司全力支持和配合管理人推动北部湾热电公司开展破产财产清算、变现及分配等工作,并协助处理北部湾热电公司应收账款回收、诉讼案件及破产财产分配等工作。截至目前,北部湾热电公司已进行两次破产财产分配,主要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广西公司及长洲水电公司共获得3459.8921万元分配额,其中2023年获得362.59万元分配额。下一步,广西公司法规部、计财部继续加强与管理人的沟通联系,督促管理人尽快收回钦州管委会欠款,并完成北部湾热电公司剩余破产财产分配,推动长洲水电公司依法收回相应债权。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5.针对“‘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党委书记未定期听取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未按要求与同级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问题。一是已根据领导班子到位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并明确“一岗双责”工作事项要求。二是2023年12月6日、12月26日,党委书记分别通过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会、党委会听取党委委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并与同级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

16.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分工安排,分别听取了分管(协管)部门(共15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与部门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15人次;结合对联系点单位的调研,与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等开展廉政谈话14人次。二是已完成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并在公司系统进行推广试行。三是发出4份提醒报告单,分别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待遇自查整改实效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提醒,提醒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四是举一反三,向所属单位纪委下发工作提示,督促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履行纪委职责,提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17.针对“‘大监督’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大监督”统筹协调力度。印发公司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清单,明确14项协同监督事项,统筹部署全年监督工作。纪委办建立监督台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落实“检查-反馈-整改-销号”工作机制,抓好闭环管理。14项协同监督事项均制定了方案,年内已全部完成。建立公司“大监督”问题库共享清单,共享监督成果,发挥“大监督”平台作用。二是健全完善“大监督”制度体系。制定公司“大监督”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大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大监督”工作。用好“大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专题会商等机制,组织学习宣贯,增强监督主体协同意识,发挥业务部门职能监督主体责任效能,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定期组织召开“大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围绕监督方案优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督办等组织开展会商,提升监督质效。三是以集团公司主题教育“穿石”行动为契机,推动“大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摸底调研所属单位“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集团公司“大监督”方法机制向基层延伸的措施,督导桂林分公司等所属单位大力推进“大监督”工作;做好“大监督”工作的培训及指导,邀请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和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开展纪检监督业务专题培训,公司系统28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党风监督员参训;按照举一反三、排查公司范围内同类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要求,要求各单位每年3月底前向公司纪委办提交当年监督检查计划清单,定期报告推进情况,督导所属单位扎实推进“大监督”工作。

18.针对“推动重点任务、重大事项落实落地监督有欠缺”问题。一是做好重点任务、重点事项的跟进了解,加强与督办部门的沟通联系,已向“亮红灯”项目的责任部门、单位发提示函5份。二是制定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运用好提醒报告单和提示函等形式,向公司党委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整改监督发现的问题。三是把强化对所在单位重点任务、重大事项监督工作纳入到纪委书记年度履职考核内容,确保此类问题在公司系统内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督促所属单位纪委落实同级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

19.针对“同级监督措施乏力”问题。一是梳理分析公司两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结合公司实际,从落实“两提三报”机制、落实“谈心谈话”提醒机制、落实“会议和材料监督”机制、落实“画像”评价机制、落实信访、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等方面制定了纪委书记开展同级监督任务清单,并在公司系统内推广施行。二是按照同级监督工作任务清单要求,根据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发出提醒报告单4份,向本部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发出监督提示函5份;按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要求,报送公司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画像”评价材料以及纪委书记履职报告、了解核实情况表;通过口头提醒、谈心谈话等形式与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交流意见建议,持续落实同级监督责任。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履职考核及班子成员“画像”评价工作,要求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在年度履职报告中体现同级监督内容,并将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对同级班子成员“画像”评价情况作为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压实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履职尽责。

20.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1)拓宽、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丰富监督方法手段。一是纪委书记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研,采取访谈、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掌握了解信息,提醒所属单位纪委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民主监督。所属单位利用“宣传栏”、工区工地的围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鼓励群众及时向纪检部门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三是发挥“大监督”平台作用,加强纪检机构、审计部门、巡察部门在移交问题线索方面的三方联动,及时共享有关信息。

(2)强化纪检人员、党风监督员责任意识,提高监督能力素养。2023年10月举办纪检监督业务培训班,28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党风监督员参训。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建立集中学习研讨和交流分享机制,线下举办“纪检课堂”22期、读书班40期,撰写学习体会41篇,线上开设“纪检微学堂”,举办“周学习”76期,“周测试”43期,参与测试2035人次,持续提高纪检人员、党风监督员业务能力。

(3)压实对干部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干部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督促各单位(部门)加强干部员工的教育引导、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党员“八小时以外”行为活动的监督管理。

2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制定《会议标准化手册》《公司精文简会方案》,严格落实会议分级管控,综合办公系统“会议与公务处理单”明确要求会议责任部门根据参会领导情况,标明相应的会议级别,由主持人负责根据会议议程控制时长。同时严控参会人员范围,杜绝陪会现象。二是制定公司月度会议组织情况评价表,按月组织对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进行评价、分析、通报提醒。三是在公文管理制度中,明确收发文阅知范围及篇幅要求,减少全员阅知类文件,控制收发文件人员知悉范围。在公司公文发文流程校核节点,严格审核各部门文件主送、抄送范围,及时与责任部门沟通,根据业务范围明确发送人员范围,把好审核关。2023年,公司发文同比下降4.2%、会议同比下降7.09%。后续将合理制定文件发布、会议召开数量压降目标,并持续严格审批计划外会议,加大日常协同沟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发文,推动精文简会取得实效。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工作方面。

22.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

(1)关于“谈话反映,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职时间不到一年,仍处于磨合期,协同不够、合力不强。2022年两级党组织均未按要求研究制定《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任务清单》”问题。一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分别与公司副职深入开展上半年绩效面谈。主题教育期间,通过7天读书班,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开展17个专题研讨,就各方面工作交换意见,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党委书记以“推进党委部署落地见效”为题开展专题调研,系统分析班子抓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备可操作性的措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凝聚合力,推动公司发展。二是印发《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首席专家总助 总师职责分工调整的通知》以及《关于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齐抓共管”重点任务12项,分别明确业务分管领导和齐抓共管领导,强化班子协同,发挥各自专业、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合力。所属单位党委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齐抓共管清单或齐抓共管督办表。

(2)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执行不到位,会前准备不充分,班子成员未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问题。一是印发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在会前与党建联系点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二是编制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话对象安排表、谈话记录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已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与党建联系点单位7名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对公司民主生活会制度进行审定,将“四必谈”作为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工作,在制度中进行明确要求。今后将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做到“四必谈”。

23.针对“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研究不深入”问题。公司党委紧紧围绕“转型创新”要求,开展岗位梳理、人才盘点,从公司“三支队伍”的数量、质量、效率等维度摸清家底,系统分析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加强干部人才队伍规划研究部署。一是在第一批主题教育中,读书班聚焦“深化国企改革,建设一流队伍”专题,集中学习了《实干才能梦想成真》《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等内容,并就“优化人力资源体系,打造一流干部队伍”进行专题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方面的问题七项,明确整改行动项及时间要求。党委研究制定公司2023年一流队伍建设6大类、33项行动项,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7大类、32项行动项,均按计划落实,进一步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二是结合“十四五”规划优化方案,对公司“十四五”一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重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系统评估、优化调整。加强企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骨干、国际化人才、新兴产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内部培养、外部引进并举,完善激励机制,建立骨干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三是完善核心骨干规划发展通道建设,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选用育留”机制,发布公司专家体系建设方案和评聘细则,评聘2名集团领军工程师、2名公司骨干工程师。选聘1名所属单位副总监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后续将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实际情况加大培养选用力度。四是在公司党委的指导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青年员工队伍建设”为主题,研究制定青年员工成长成才机制建设调研方案,针对青年员工成长成才存在问题,提出“铺好‘成长’的跑道”等4方面的改进建议,研究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方案。

24.针对“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根据集团公司统计口径,公司目前“三支队伍”中经营管理人员158人,占比23.47%;专业技术人员317人,占比47.10%;操作技能198人,占比29.42%,与集团公司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二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减少管理人员。构建生产“区域管控+专业管理+场站长负责制”管理体系,全面推行运维全委托管理,区域公司减少管理人员41名,全部充实到生产一线。规范定员定岗管理,统一所属单位组织机构、明确定员编制,增加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操作岗位,进一步压减管理岗位。三是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班子成员融投业务、绿电转化、海上风电、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等知识技能培训。随着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海上风电、绿电转化等业务的开展,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在“五大产业”方面的经历不断增加,市场开发、工程建设、生产运行人员普遍具备新兴产业的管理经验。四是重视一线基层经验和专业历练干部的培养,今年以来选拔任用了一批在重大项目和重要任务中作用突出、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长期坚守艰苦地区和关键岗位的干部。

25.针对“选用人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优化人才招聘渠道及形式,加大招聘力度。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增加国聘网、北极星网等招聘发布渠道;加强人才寻访,从电网公司、地方国企、科研院所等引进发展、科创、技经、新兴产业、海上风电等骨干人才20余人。借助集团公司人才支持机制,引进新兴领域骨干人才;与集团公司人才中心合作,通过“猎头”方式引进海外发展、海风人才各1人。创新人才使用模式,与清华大学海峡院合作,通过挂职方式引进学科带头人。二是根据年度业务计划,结合人才盘点情况,科学制定招聘计划,加强招聘计划管理。提前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赴10余所大学开展专场宣讲,经过首轮面试筛选应届毕业生110人,确保2024年招聘人数满足计划要求。三是修订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市场化用工、协议工资等薪酬管理方式,为通过市场化用工、协议工资等方式招聘人才建立制度依据。制定招聘管理办法,规范招聘管理流程。制定发布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鼓励内部员工引荐优秀人才。四是修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拟根据集团公司最新发布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后发布)。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制定并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不违反规定程序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领导人员。

26.针对“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印发公司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方案,明确以“2+4”模式开展党组织联建共建,制定45个具体行动项。二是编制“2023年党组织联建共建行动项进展情况统计表”“2+4”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定期跟踪各级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开展情况。本部党支部与所属党委结对共建“一事联办”事项均已完成(本部第一党支部与钦州分公司党委联建,优化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管理,确保各项目完成首投任务;本部第二党支部与桂林分公司党委联建,完善生产经营大数据平台,实现风机大部件预警功能;本部第三党支部与检修公司党委联建,优化完善薪酬激励体系;本部第四党支部与长洲水电公司党委联建,推进藤县零碳电厂翅冀钢铁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其他联建共建工作均按计划推进。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与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将联建共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评要点,并对所属单位联建共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已经公司2023年第13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评级工作的通知》,将联建共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评要点,对各党支部联建共建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已经公司2023年第13次党委会审议通过。

27.针对“党建基础管理较为薄弱”问题。一是已将本部第四党支部下辖工程部、田东新能源公司整体划入本部第二党支部管理,解决本部第四党支部所辖部门超5个问题,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设置。二是已对本部党支部2022年度讲党课情况进行梳理排查,经排查,公司本部原第三、第四党支部均讲授1次党课。公司纪委书记已与原第三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已在2023年本部党支部月度提醒中,对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讲党课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年度党支部星级评定,建立督促提醒检查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党支部月度重点工作提醒机制,下发党支部月度重点工作提醒单12份,对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工作进行提醒。利用“智慧党建”系统按月对本部党支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本部各党支部,并督促其及时整改。五是指导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对空白班组进行调整,并按月更新公司班组员工名册,动态掌握公司各班组党员人数,确保空白班组长效“清零”。六是以党员“师带徒”为抓手,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积极引导“政治素质优、管理水平高、技术技能强”的技术骨干向党组织靠拢。指导检修公司编制党员发展全过程量化积分考评细则,对技术骨干培养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择优锁定目标,把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

28.针对“党务干部培养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公司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将开展系统性党建业务培训纳入年度计划安排。二是组织召开党建业务暨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并在会后组织与会人员开展培训测评,进一步检验培训成效。三是组织所属单位2名党群工作人员到本部党群部锻炼,以干代训提升党群人员能力素养和机关工作经验。从公司系统选派党群人员,到集团公司巡视办、新闻中心等部门锻炼,不断提升公司系统党群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建立所属党委党建工作月度提示调度、本部党支部月度工作提醒机制,按月督促提醒公司各级党组织学好用好“两书一题库”,持续提升党建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应知应会1000题线上闯关答题活动,不断提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将各级党组织“两书一题库”党建知识线上考评参与率和及格率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切实抓好工作闭环,进一步检验党务工作者“两书一题库”学习成效。五是编制党建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党建人才培养各项工作。

(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方面。

29.针对“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管理要求,及时传达集团公司党组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中期督导会议精神。二是完成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巡视整改销号机制,强化闭环管理。三是全面梳理上轮巡视反馈整改不彻底问题、集团公司点人点事点问题、本轮巡视组移交的其他问题以及集团公司审计反馈问题,建立跟踪整改台账,一对一对接整改责任部门及审计部,要求各部门对照集团公司整改工作有关要求,逐项反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持续跟踪直到问题整改闭环。四是组织召开公司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要求各部门按照巡视整改“四要素”工作法,进一步完善优化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五是通过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公司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跟踪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公司党委重点关注事项清单和党委委员牵头整改事项清单,将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党委重点关注事项,推动党委委员履职尽责。

30.针对“纪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向公司党委发出提醒报告单,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监督提醒。聚焦“一把手”巡视整改履责情况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监督,纪委书记从整改措施起草、优化完善到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整改验收把关销号等环节全程监督。二是完善巡视反馈问题督办销号机制。每项问题整改完成后,由主责部门发起销号流程,整改办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整改评估,并提请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核销号;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整改或补齐支撑材料;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予以督办,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三是每月双周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各部门学习党中央和集团公司有关巡视整改工作最新要求,审议各部门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跟踪整改成效,并对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会商,推动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针对个别推进进度滞后、整改困难、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解决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四是每月在生产经营月度例会上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提醒督促责任部门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逐项落实整改;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点名通报,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五是建立巡视整改工作联络群,定期提醒督促各部门按期保质落实整改,分享交流巡视整改工作经验和思路;持续跟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对推动整改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任部门,及时督促提醒整改闭环。

31.针对“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巡视反馈问题研究分析不够深入,未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屡查屡犯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深入剖析巡视反馈问题根源,结合实际创新提出巡视整改“四要素”工作法,推动整改落实。优化完善巡视整改定期督办、专题会商、效果评估、销号管理等工作机制。二是深入研究分析巡视反馈问题。专题分析研究,将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为50项具体问题,制定147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及时传达学习集团公司党组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中期督导会议精神,对标对表集团公司党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整改措施。组织召开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掌握巡视整改最新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巡视整改工作联络群,定期提醒督促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分享交流巡视整改工作经验和思路。三是组织各部门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排查公司在改革发展、经营管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集中整改期内,全面评估公司系统现有制度建设情况、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范围、新能源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进度、承包商安全管理评价、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合规审查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直面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2)关于“上一轮巡视发现2019年、2020年未对本部各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2021年、2022年仍未开展检查考核”问题。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本部各党支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对本部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在年度绩效中进行兑现。后续将本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纳入公司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内容,同检查同部署同考核。同时,跟踪提醒所属单位纪委同步做好本单位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3)关于“未能把巡视巡察和党建责任制考核、纪检、审计等发现的各类问题统筹整改,建立成果共享机制”问题。指定专人对接党群部、审计部、纪委办,全面梳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集团公司党建检查反馈问题、审计反馈问题,建立了跟踪整改台账,对各类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分析,合并同类问题项,统一整改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整改。经统计,统筹本轮巡视、审计反馈及党建类检查反馈问题,共合并同类问题13项。定期跟踪党群部、审计部、纪委办整改进展情况,同时要求各部门对照集团公司整改工作有关要求,逐项反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问题整改闭环。2023年9月,组织相关部门等部门围绕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行专题会商,统筹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地。建立“大监督”问题库共享清单,推动监督成果共享。

三、坚持驰而不息,做深做实做长巡视整改工作

广西公司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和集团公司党组巡视整改统筹起来、一体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下大力气构建长效机制,做深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广西公司转型创新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守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

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责任,自觉与党中央、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对标对表,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把讲政治根植于思想深处、体现在整改行动中,以巡视整改实际行动体现忠诚和担当。用好“学研创落”工作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从严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落地。坚持分类施策,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按照既定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突出源头治理,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统筹兼顾,完善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

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强化领导、完善机制、优化方法,坚持“四个融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一是优化工作机制。持续跟进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巡视整改定期督办、专题会商、效果评估、销号管理等经验做法,推广运用巡视整改“四要素”工作法,不断提升工作统筹、监督推动的有效性。健全完善整改评估、考核、问责机制,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巡视整改监督、深化成果运用,把巡视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发挥“大监督”体系的作用,统筹监督整改追责,不断完善风险内控体系,切实把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71-395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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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3月30日